王磊转自博讯网
城管部门成立的时间非常短,改革开放后成立至今也才30年。中国城管是各地政府将其职能部门不愿意承担或者不作为的职能剥离出来,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城管是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的简称。管理部门首先应该是服务部门,可是中国城管看不出任何服务人民的职能。一方面地方政府自作聪明,将收费管理的权利留给自己。另一方面各行政执法部门趋利避害,放弃职责,将大量艰苦的外勤和难以执行的处罚权甩手扔给城管。在这个畸形的前提下,城管成了打着管理的旗号到处讨要罚款,要不到就打人、没收货物的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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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中国城管成立之初并没有纳入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编制。除了少数城管部门的领导外,其他人员都是社会聘请的闲杂人员,也有部分退伍复员没有安置的士兵。加上城管部门组建的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态度恶劣,执法手段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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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由于城管队伍不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待遇,他们的薪酬由各市的街道办事处筹集。在财政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多城管人员只有依靠罚款获得薪酬。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甚至故意招纳地痞流氓进入城管队伍,威胁恐吓小贩以便敛财。造成了市民、小贩于城管对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