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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连迫害观察

2022年05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8150字 ⁄ 字号 中共株连迫害观察已关闭评论

乐恒转自:博讯新闻网

江苏省百姓财产人身遭侵犯投诉被漠视令人匪夷所思

滚动不平则鸣

盐城地方执法部门多年来对百姓的报案出警不力,压案不查,有证不取,接而不侦,装聋作哑,甚至为犯罪份子“遮风挡雨”,助纣为虐,权力乱作为,政法系统滋生了鱼肉百姓的“黑暗藤蔓”。为了彻底整治执法部门的“顽瘴锢疾”和“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中

2021年10月3日

我是江苏省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职工,名叫蔡芹。本人于2021年9月9日再一次向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中纪委书记赵乐际等暨江苏省省委书记娄勤俭等职能部门领导寄发了《百姓反映问题长期被“走程序化”,政府部门用新套路搞“万能回复”》及《盐城欧景苑业委会主任届满揽位遇事对业主“推诿推责”,违法建设无人查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反映“无人过问”》材料及U盘继续举报“违法违纪”有关问题。从2017年至今已达四年多时间,先后通过了“两会直通车”、“两会留言”、中纪委网站、国务院互联网、政法队伍整顿12337网站等及邮寄快件,先后累计材料三十四篇。然而,盐城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委对举报人的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避而不查,工作不担当,消极懈怠,敷衍塞责,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地处理。
2021年9月27日举报人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亭公(信)不受字【2021】211号,投诉人感到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盐城地方执法部门多年来对百姓的报案出警不力,压案不查,有证不取,接而不侦,装聋作哑,甚至为犯罪份子“遮风挡雨”,助纣为虐,权力乱作为,政法系统滋生了鱼肉百姓的“黑暗藤蔓”。为了彻底整治执法部门的“顽瘴锢疾”和“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的”作用,坚持开门整顿,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将执法部门工作不作为的具体情况投诉如下:
一、2017年12月27日晚举报人私家车停放在欧景苑九号楼车库门口东侧,次日早晨用车时发现右轮胎人为地被戳。嗣后,向物业反映情况。经业主查证,原该物业人员陈才高讲:“监控被王建祥责令关掉”(王之前是宋哲辉的驾驶员)。一起车胎被戳刑事案件,五星派出所也出警现场勘察。然而至今未予立案,压案不查,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来作为。更为荒唐的是该雅和社区竟然超越司法权出面进行调解,将刑事案作为民事案件来处理。而且在2021年1月29日,却由五星街道办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此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法》有关规定,纯属于政府滥用行政权和乱作为行为,五星派出所严重工作不履责。2021年9月29日投诉人再次收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再次受理告知书》。本人认为,所举报的问题都是“违法违纪”问题,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了权威性解释:“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院管辖,如您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建议您向当地纪委监察反映”。而盐城市纪委、监察工作不担当,规避责任,玩忽职守。
二、2015年盐城东进路东延拆迁,因投诉人说了公道话,便招来打击报复,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大门被撬致财产被窃,祖辈遗物不翼而飞,本人报警110,至今却未予立案追查,一直成了悬案。
三、2013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23分41秒,五星村一组村民苏海云家属赵红兰,因拆迁被新河派出所干警带队将赵红兰赤体露身搭进鱼塘,人身受到侮辱,更重要的是由于人热身子,被冷水逼出终身风湿病,长年服药,肢体残损。九年多年该起人身侮辱刑事案件一直没有被侦查立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又如2006年以来,五星村二组村民陈福友因举报违法用地问题,多次遭到打击报复,屡次报警反映问题,而执法部门充当政府的“掮客”,置之不理,对问题装聋作哑,敷衍了事,徇私枉法,罔顾事实,成了黑势力“同谋帮凶”。村民陈如海因房屋拆迁被私自关押,用水泼,将人打成不省人事,报警后执法部门却有警不接,报而不侦。又如东闸棚户区李某因拆迁问题,找街道干部理论,却无故被关押拘役。释放后李某因不服,竟然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该刑事案件本应不该发生,而因执法部门偏信政府政客人员指令,随意关押人员才导致了这起刑事案件的发生,而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还封锁该“血的”教训案件给人予以警醒和警示,该作为而不作为。
五、2020年10月28日9:57分自称公安局人员来电话(号码为15151070565)就举报人网上举报的事情作解释。东闸村六户死人冒领拆迁补偿款安置房事宜经派出所向纪委调查了解,这件事情已经处理过了。(对此有录音为证),试问:执法部门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正义,秉公执法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事,不能越权办案,更不能超越司法权代表政府职能乱作为搞“万能答复”。盐城市地方公安在履职工作上,权力不作为,乱作为。之前在2020年11月17日上午11:55分盐城市公安局信访处工作人员给本人打电话(83220721)讲:“中央政法委转来你举报‘六项’诉求有关问题”,当时,要求本人去做笔录而被拒绝。2020年11月4日上午10:09分,公安人员电话:13921802233对投诉人网上举报不明身份人员在欧景苑小区对举报人围堵事件含糊其词不作解释,棚户区东闸村六巷十二号房屋被强拆事件。而该工作人员讲:“经调查举报人确实有产权证。”试问:拆迁部门非法强拆侵犯举报人财产,该责任由谁来承担。又如:欧景苑小区业主张军因转发投诉人材料(欧景苑业主群),该材料中纪委网站、国务院互联网平台都受理。而业委会主任宋哲辉却“大做文章”进行报警,而五星派出所却该作为而不作为,拿着宋哲辉的“令箭”为“圣旨”翻来覆去做手脚。9月18日并要求张军到派出所做笔录,然后还要求张军在业主群里公开道歉。这位派出所工作人员(警号为091249号)不知究竟在为谁执法?为谁充当“保护伞”?勾肩搭背,执法人员却成了啃食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帮凶”。
六、又如盐城招商场王海东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地方公安在侦查过程中严重存在程序不合法,究竟被冻结追回多少资金,执法部门未对受害人予以公示。又如招商场员工猥亵她人案件,110出警,本来是一起刑事案件,可在万荣龙的“权力”下派出所竟将刑事案件作为民事案件来进行调解。在2020年10月9日9:54分电话为83220133,就本人材料多次举报盐城市扫黑办都核查过,可结果无下文,至今不了了之。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是:“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2021年9月24日下午17:52分本人接到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电话:833221526工作人员周峰武,了解本人在网上举报材料一事。工作人员说是公安部转亭湖区的,要求本人去亭湖区公安分局作解释而遭拒绝。就此在2021年9月26日却收到该分局作出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投诉人至始至终是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和“压案不查”问题。可执法部门对举报人几年来所涉公安管辖职责范围内案件一直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2021年8月16日中央政法委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召开,开展全国第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天地有正气,浩然日月明”。在党中央全面开展政法教育整顿过程中,打“伞”破“网”,任重道远,本人衷心希望这次整顿,“亮”出朗朗乾坤,“扬”出清风正气,使命担当,不忘初心。在中央巡视组、督查组、督导组的领导关注下,使本人反映“违法违纪”的问题从速从快作出处理。

江苏省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职工
江苏盐城东闸新村六巷十二号
蔡芹
手机:13921880699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人身遭“软暴力”,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不作为”》
2、举报材料说明目录表

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人身遭“软暴力”
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不作为”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招商场有限公司职工,名叫蔡芹,今天再次向中央纪委、监察委、人大、巡视组及省有关领导投诉盐城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政治不担当,工作慢作为,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拖沓近两年多时间,效率低下,对涉及的问题不予“亮剑”,漠视底线,惩处力度迟缓,纪律意识“慢作为”。没有及时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处理问题,涉嫌存在“官伞”“官网”现象。现将有关问题再度反映如下,乞望上级领导予以监督从速从快查处。
一、2006年五星村民陈福友曾举报征地拆迁违法违纪问题,他本人受到打击报复,在房屋拆迁中遭到地方政府刁难,几百平方米的房屋,则给补偿费用8万元。村民苏某因信访有关问题,在房屋拆迁中妻子赵红兰被搭进鱼塘,致下身衣服剥光。村民陈如海及众多群众因在委托书上签名信访反映违法用地及生活保障,无人落实,反而遭到打击报复。东闸村利用七户死人冒名“顶替”,村干部利用职权从中谋私等诸多拆迁涉嫌触法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既涉及到“扫黑除恶”,也牵涉到干部“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却无人去查处,至今仍不了了之。
投诉人房屋遭拆迁,心直口快讲句公道话,却引起诸多报复事,家人被打击报复,父母兄弟受“诛连”,工作无故被停等现象。期间还发生了本人在招商场工作被停,住宅欧景苑小区内的轿车车胎被戳。就此,本人曾于2018年10月22日就《盐城市工商局领导患“官僚敷衍”病无人动手术》及2018年11月15日举报盐城欧景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及《秘书长退休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兼职以权谋私,操纵物业谋取私利滋生腐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等相关材料进行举报。可是,宋哲辉(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利用物业小区的权力,恶意串通招商场万荣龙对投诉人实施打击报复,工作上处处“设卡”刁难,对相关问题曾依法在网上曝光,而万荣龙竟然代表政府行政行为,欲盖弥彰,自以为是地出示答复,不仅如此,于2020年5月9日又利用北京市盈科(盐城分所)律师所的名义对投诉人发函停发工资两个月,对此,已就此违法行为做法向中国律师协会、司法部、纪委等部门投诉。根据《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就享有劳动报酬的请求权,停发工资是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明确规定。投诉人曾就单位养老基金不一视同仁,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平,小区停放轿车胎被戳等诸多问题,向中央纪委、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省巡视组等部门投诉,这本身是一种正当维护权益行为,而遭来如此层层打击报复。目前,由于今年疫情的发生,单位人为故意停发投诉人工资,导致投诉人生活十分拮据窘迫。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稳”、“六保”和“两个维护”一切从民生着想,切实关注生产生活,而盐城招商场公司以万荣龙为首的却施展报复行为,实属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请求上级领导从速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三、盐城国投接管招商场后,资金使用去向不明,支出不透明公开,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盐城招商场原是苏北知名的“小商品市场”,1991年初由盐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开发主办。1992年、1993年、1996年、2000年相继组建了招商场一、二、三、四号楼,经营数万种商品,原是苏北“龙头”市场。招商场前身是由盐城市工商局管辖,自从2018年11月8日盐城招商场划入盐城国投集团后,该场内管理秩序松弛,违法假劣产品不断流入,国投不是对口管理部门,出现很多违法事件。原盐城市工商局在招商场管理上工作井井有条,积余近五千万元,而盐城国投接管后,加上近两年的各项租金和管理费用也达4000多万元,累计近亿元资金出现流失现象,相关信息不公开,没有让职工有知情权。国投集团本身是一种开发性的公司,管理个体经营户和市场根本不符合中央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国投资金专项列入财政管理,要量力为出,严格审批原则,规范运作,民主理财,公开透明。”
四、近几年来,盐城市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工作乱作为,不按规定拆迁,雇佣黑社会人员参与拆迁,压制被拆迁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五星村街道办副书记梅某因棚户区改造,不按政策办事,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对被拆迁人的诉求一味地“甩锅”推责。被征收人李某因房屋拆迁补偿上得不到公平对待,屡次找地方政府领导协调处理,而领导不是“推空车子”,就是“踢皮球”,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被征收人,从而,激化了矛盾,由民事纠纷扩大激化成刑事案件。2020年春节前夕,李某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下,将梅某杀害。又如:五星村原村主任严某,长期任职于负责拆迁、征地财务方面工作,因严某全面掌握一些信息内容和违法违纪的事情,不幸于2018年下半年无故在死因不明情况下死亡,目前一直还是个“谜”。
五、投诉人依法维权举报相关“违法违纪”及自身财产、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这本是一种正当合法诉求,是完全符合《宪法》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慢动作,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担当,对上级交代、批办、转交的事情应付推诿,得过且过,遇到问题“绕道走”,该办不办,急事慢办,出现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出现了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积极为民办实事,严重存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制度不力现象。投诉人反映的诸多违法违纪事情,上级有关部门都是有材料记载和存根,何时让基层相关部门懒政、怠政者“红红脸”、“出出汗”,勇于面对工作担当,对投诉人反映的诉求不推不抗,不“甩锅”。投诉人试问:盐城招商公司万荣龙利用职务之便,凌驾于政府、法律之上搞答复及律师函,是否应该问责查处?借机施报复,故意人为停发投诉人工资,是否符合那条法律规定?如果其行为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是否严肃查处?对投诉人几年来数封举报信件反映的问题,是谁在充当“官伞”、“官网”背后操纵?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致使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拖而慢办,利用不择手段刁难报复投诉人。目前,投诉人因父母及本人份额房屋拆迁,面临人身围堵“软暴力”现象,弟弟在单位工作受刁难。地方政府借拆迁名义“加害”投诉人,对此,曾向市长热线投诉,但还是“官官相护”,工作搪塞不作为,致投诉人近三个月人身、生活、生存权严重受到影响。中央提出要打伞破网,除恶务尽求突破。可是,盐城市政府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进行纵容、包庇、袒护,政府充当这些违法人员的“保护伞”,很多问题涉及地方政府乱作为,“扯动荷花带动藕”从而,人为设置障碍和压制,为违法违纪及黑势力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逃避惩处,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成了“烂尾工程”。
综上所述,本人至律师函回复以来,先后向中国律师协会、司法部、盐城市司法局投诉后,相关部门仍不作为,一味包庇纵容,单位对工资仍然停发。6月11日本人又向江苏省纪委、巡视组信箱投诉,一个月后仍然无一部门过问查处,工资再次遭到停发。特别严重的是,投诉人的生命随时有被侵害的可能,地方政府拆迁部门以投诉人父母房屋拆迁签协议为借口,父母多病缠身,人身也受威胁,动用不明身份的黑恶人员几十人在本人现在不居住的小区内搞“软暴力”。正因投诉人曾投诉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才遭来如此地打击报复(详见举报目录材料如下)为依据。投诉人认为,盐城市地方政府没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动真碰硬,工作上处于消极状态。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压而不查,行政不作为。为此,投诉人请求上级领导对反映的“五大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进行督办查处,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畅通为民服务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本人祈求各大媒体予以关注和监督。

举报材料说明目录
一、2017年1月2日《违章建筑户耍伎俩套骗补偿款却无人查处追责合法房屋拆迁相关部门滥用职权不一视同仁》
二、2017年2月10日《规划局支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截留补偿款村书记孙维亚滥用职权工作渎职作风腐败失规范》
三、2017年5月26日《唐孝岗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工作玩忽职守无人追责》
四、2017年9月9日向市巡察组反映《盐城市规划局唐孝岗违反工作纪律无人查处追责》
五、2018年4月20日《关于请求市局及招商场领导对有关质疑问题答复的报告》
六、2018年6月27日《江苏盐城招商公司张海波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八项”规定无人追责》
七、2018年7月7日《请求市局领导对本人有关问题尽快落实解决的报告》
八、2018年8月31日网络投诉职工举报单位“涉腐”问题主管局“懒政”“工作缺失”不作为。
九、2018年10月22日网络投诉《盐城工商局领导患“官僚敷衍”病无人动手术》
十、2018年11月15日《关于盐城欧景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情况》投诉
十一、2018年12月25日《关于欧景苑物业处理相关问题的几点建议》
十二、2019年1月29日《关于投诉人反映有关问题诉求的基本情况说明》
十三、2019年3月16日向中央、省、市、区反映《秘书长退休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兼职以权谋私,操纵谋取私利滋生腐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十四、2019年5月20日主管局“监管不力”招商公司负责人工作“渎职”职,吸收资金数额巨大人数之多“毫无察觉”官僚背后严重涉嫌腐败存在“猫腻”
十五、地方政府不作为,百姓诉求无人问
十六、2019年9月16日招商公司副总万荣龙借职务之便施报复投诉人搞越俎代庖
十七、2020年5月10日关于对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所律师函的回复
十八、2020年6月15日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株连遭“软暴力”,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灯下黑”
十九、2020年7月14日网络投诉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人身!遭“软暴力”相关部门“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不作为”
二十、2020年7月18日网络投诉江苏东闸棚户区拆迁指挥部扰民侵犯他人住宅拆迁搞“株连”
二十一、2020年7月22日中央巡视组、省长信箱投诉盐城亭湖东闸拆迁指挥部居然搞“车轮战术”父母生活权遭滋扰地方政府见错不纠“揠苗助长”
二十二、2020年8月10日政府“不作为”纪检”懒作为”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无人问”
二十三、2020年10月9日政令不畅“压案不查”政府特权“搞作梗”,三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却被“灯下黑”
二十四、2020年10月9日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地方政府“以权压法”究竟由谁来督察?
二十五、2020年12月9日巡视组查问题是“揪”还是“放”,何时出重拳百姓拭目以待。
二十六、2021年1月3日政府对待巡视工作整改做“表面文章”设置障碍“踩红线”四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无人查处问责仍然在“打白条”。
二十七、四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地方政府庸懒怠政尸位素餐,举报人遭报复工资停发生活无着落“急难愁盼”无人问
二十八、2021年4月16日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四年政府工作玩忽职守阻挠问责工资遭停发医保卡被封用百姓诉求被漠视“无人问津”
二十九、2021年5月7日政府领导政治站位缺失工作无担当“民生福祉”无人过问,弱女子正义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屡遭迫害报复谁主浮沉
三十、2021年6月6日四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材料三十篇政府竟置若罔闻,“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江苏盐城市无所作为玩忽职守
三十一、2021年7月16日举报“违法违纪”遭报复,工资停发近“十七个月”
三十二、2021年8月16日江苏盐城市领导提倡“问需于民”破解难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职工四年多举报“违法违纪”问题遭报复工资停发十八个月
三十三、2021年9月9日百姓反映问题长期被“走程序化”,政府部门施新套路搞“万能回复”
三十四、2021年9月13日盐城欧景苑业委会主任届满揽位遇事对业主“推诿推责”,违法建设无人查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反映“无人过问”
三十五、2021年9月29日公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谁来“刮骨疗毒”激浊扬清,百姓财产人身遭侵犯投诉被漠视令人“匪夷所思”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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