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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歧视观察:获刑10年的四川阿坝藏族人权捍卫者洛桑次仁的案情及简历

2022年04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6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朴善玉转自博讯网

2022年4月23日,本网获悉获刑10年的四川阿坝藏族人权捍卫者洛桑次仁的案情及简历,现通报如下:

洛桑次仁:1982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简称阿坝州)阿坝县人,藏族异见人士,藏族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2008年西藏拉萨发生“3•14”藏人抗议事件以来,中共政府即开始对西藏及周边藏区藏人的政治、信仰、民族自治(含藏族母语教育)及法律平权等权利要求追求者和捍卫者予以严管和疯狂打压,被抓捕、判刑及被酷刑虐待致病、致残、致死者众多;

2012年8月,因四川省阿坝州3名藏人用自焚方式抗议中共当局在民族自治独立等问题上的高压严管政策,随其及其叔叔洛桑贡曲等人被阿坝州阿坝县警方抓捕、刑拘;同年12月5日,被阿坝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转正式逮捕,并被指控,其叔侄二人等因“煽动”或“胁迫”阿坝县8名藏人自焚(实际5人自焚从未发生),并“接受了来自境外势力的指示”,故其言行属于违法,应当逮捕判刑;

2013年1月31日,其叔侄二人均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重判;其中,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被判死缓;其二人不服,提起上诉;后经阿坝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其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2年8月;

据悉,其聘请律师权被禁止,且当局声称,有足够证据表明其被指控的罪行是受“境外势力”的支持和影响,8名自焚者中的5名未有自焚,是因他们故意放弃了自焚计划或是在警方干预之后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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