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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三门峡,官员何以总倒在“上中下”?

2022年02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01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河南三门峡市的系列反腐案持续至今已1年有余,在这场反腐风暴中,三门峡原副市长张君贵、原市交通局局长单向东、原市房管局局长黄国华等8名官员,相继因受贿落马。(新京报9月24日报道)

  纵观三门峡反腐风暴,除了没有看到情妇影子外,几乎所有落马贪官的斑斑劣迹与“腐败线路图”都与以往的官员腐败案件如出一辙。概括起来,这些官员都倒于权倾位重的“上中下”。

  贪官又一次倒在了“路上”,此为“上”。三门峡反腐风生水起于一块交通用地开发案件,先是从中查出市国土局土储中心主任受贿案,后牵出原市交通局局长以及曾分管交通工作的三门峡副市长。而原副市长张君贵受贿案,成为去年河南省35起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之一。张也因此成为河南省去年因受贿落马的18名厅级干部当中的一员。N次见到贪官倒在了“楼下”,此为“下”。正是土储中心主任在其任陕县国土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或房地产公司牟取利益而被刑究。此后,由副市长落马又牵出原市房产管理局长受贿案,接着市财政局长也被移送检察机关。

  而重权官员倒在卖官过程之中,此为“中”,这是公认最可怕的腐败,也是最难以治理的腐败。除了上述几位落马官员兼而有之外,此前曾成为关注热点的外逃官员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在担任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干部选拔任用之机,收受他人贿赂。还有渑池原县委书记仝孟蛟在系列腐败案中为涉案金额最大处级官员,很大一部分受贿与卖官有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三门峡系列反腐案件再次警示,官员腐败行为几乎都是年复一年的日积月累而形成的,如果监督制度提前发力,可能就会早一些拯救贪官继续滑向犯罪深渊。

  贪官总是落马于“上中下”到底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必然?更值得追问的是,反腐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不可谓不新,不可谓不严,而且反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之下,为何这些官员还会不断“重复昨天的故事”?应该说,预防与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足够的执行力与零容忍的威慑力,是腐败案件在一些领域仍能以几乎同一个面孔出现、以至于串案、窝案、集体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徒法不能以自行”,反腐制度不能再被贪官“上中下”这“三大规定动作”所讥讽和挑衅。有鉴于此,“阳光法案”应得到全面实施,以选官用人为突破口改革吏治已成当务之急,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于未然。只有曲突徙薪,盯住关键环节,全方位接受监督,才能遏腐败现象于苗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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