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玉柱转自民主中国
“谷爱凌同时持有中美护照,违反了中国国籍法。这在中国权贵中应该不罕见,中国法律是管普通公民的,对权贵就是摆设。”
当地时间2月2日,美国福克斯新闻主持人威尔·凯恩(WillCain)在节目中说:“谷爱凌忘恩负义,背叛了这个不仅养育了她,还把她变成了世界级滑雪者的美国,只有美国才能提供训练和设施。而她为了赚钱背弃美国,她是可耻的。”这些话太正常了。昨天稿子中我就说过,如果是在中国训练出的运动员这么干,早就被咱小粉红的唾沫星子给淹死了。
据说,谷爱凌在北京冬奥首跳夺金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一下子从夺金的喜悦回到现实,首当其冲的就是她的国籍问题。谷爱凌出生在加利福尼亚,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美国人。她放弃了美国国籍吗?谷爱凌没有澄清记者的疑问。
有网友看到赵同志讲的“生活在中国,你们就偷着乐吧”,说了这样一句:“早点让谷爱凌替换”。替换什么,当然是国籍。那么谷爱凌会不会替换呢?咱不敢说,也确实说不了。
你说会吧,她也许就不替换,急死你。你说不会吧,谁也不敢保证一个18岁的女孩子不会心血来潮,还真的就换了。当然,如果谷爱凌真能放弃美国国籍,只保留中国国籍,那产生的影响可就大喽,因为它更加证明“生活在中国,你们就偷着乐吧”。
不过,不管谷爱凌代表中国队并获得冠军对中国产生多么有利的影响,相信,她的“负面效应”同样很快就会显现: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一个冠军,到底要国人向她学习什么?因为这个女孩子既不懂知恩图报,也更谈不上爱国。如此一来,若只讲精神层面,那就只有国人最痛恨的忘恩负义,或者说,以中国人的标准,谷爱凌就是个典型的忘恩负义之人。
对于这样一个明显忘恩负义的人,当初在她提出要代表中国队的时候,中国国家队为什么不拒绝?除了典型的忘恩负义,她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对照一下,虽然谷爱凌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但其母亲也早就加入了美国国籍。而谷爱凌本人现在公开的身份,是双重国籍。这些,中国国家队领导肯定比所有中国人都清楚。如此说来,中国国家队答应或叫批准谷爱凌代表中国国家队,就只能说完全出于政治考虑,而这个政治考虑似乎可以压倒一切:不管此人如何忘恩负义,也不管她参加中国国家队显然违反国籍法,这些都可以因她能“为中国争光”的政治而变得无所谓了。
记得围绕这次冬奥会,中国多次强调不会让体育运动与政治挂钩,并多次驳斥那些因为政治原因而不会派政府人员来参加这次冬奥会的国家。可别的不说,一个谷爱凌,就证明了中国依旧是政治大国,政治始终排在第一位。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要讲政治。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政治压倒一切,就不可能批准谷爱凌代表中国国家队。
按照中国人的标准,谷爱凌虽然还是个“小姑娘”,可她不是个一般的小姑娘。这里的“不一般”,并非指她的技术,而是指她的“心眼”和“老成”。有个帖子:“不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理由大概在于她具有非正当的双重国籍吧(中国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看来,为了装门面,法律可以扭曲。”还有网友在公众号文章中说:“在回答记者提问是否放弃美国籍时,谷爱凌打起了太极拳。笔者不相信她会放弃美国籍,毕竟风光几年、运动生涯结束后,我不信,她不想回美国生活,中美差异是明显的,不必遮遮掩掩。再说,拿着美国护照世界周游,还是比大部分国家的护照更好用吧。”
这篇文章还谈到了谷爱凌此举“是否背叛美国”:“答案是肯定的。在美国出生、享受美国的制度、教育、环境、资源、设施、条件,成长为世界顶尖运动员,却要代表别的国家参赛。这在道义上肯定是说不通的。这肯定属于背叛。”
方舟子也有个帖子:“国际奥委会确认了,他们没给谷爱凌破例,她是用中国护照参赛的,而不像中国驻纽约总领事说的她可以用美国护照、中国绿卡参赛。谷爱凌同时持有中美护照,违反了中国国籍法。这在中国权贵中应该不罕见,中国法律是管普通公民的,对权贵就是摆设,谷爱凌的确是‘盛世中国’的‘完美偶像’”方舟子的话“说得很难听”,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确实说到了我们的“痛处”。
最后,我想对中国那个现场解说员说两句。也不知大家看没看谷爱凌最后一跳的分数出来后,特别是当最后一名的分数也出来后,那个现场解说员像是疯了一般,简直就是用声嘶力竭表达他的“喜悦”。他难道不知道谷爱凌的身份?他难道不知道把她变成世界级滑雪者的是美国?如果他同样比我们都清楚,他那么激动干什么?不过,这也再次证明了极端民族主义或极端爱国主义,都是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疯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