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印中2022.2.13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129267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丽华,女,62岁,家住天津市北辰区。2020年2月13日上午,北辰区公安分局国保伙同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等人,非法闯入王丽华家中抄家,将其电脑、手机等许多私人物品抄走。随后他们将王丽华劫持到瑞景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一直到晚上12点才放其回家。2月17日上午,王丽华到瑞景派出所,要求退还被警察非法抄走的私人物品,并给警察讲法轮功真相。派出所不仅未归还王丽华的物品,还要王丽华缴纳1000元用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王丽华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半个月后,取保候审的单子转至王丽华户籍所在地的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让王丽华去取单子,并警告她不准出河北省,如外出必须得通知他们。4月21日下午,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人闯入王丽华家中将其绑架到瑞景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审讯人为北辰公安分局预审科刘桂德。7月2日上午,刘磊等人再次到王丽华家中将其劫持到北辰区检察院,由检察院肖湘等人对其进行非法审讯。7月10日,刘磊等人又将王丽华劫持到到北辰区检察院。检察官肖湘拿着所谓的“认罪”单子让王丽华签字,被王丽华拒绝。7月底,王丽华被北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北辰区法院。北辰区法院定于9月23日对王丽华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北辰区政法委书记郭连生、张玉蕾(2016年12月-2020年6月);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局长于建政,国保大队长侯庆利,副大队长王硕,国保科科长王存勇,预审科刘桂德;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天津市北辰区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瀚,检察官肖湘(女);天津市北辰区法院院长刘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