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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暴政观察:追查天津市河西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贾曼韬、周红丽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2年01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71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印中2022.1.2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40722

2013年7月16日上午6点多,天津市河西区法轮功学员贾曼韬家楼下有10多名便衣警察(友谊路派出所警察、两名网络警察等)在车中蹲坑。上午7点,贾曼韬的丈夫出去后他们开始砸门,捣坏防盗门后一拥而入,将贾曼韬非法抓捕,并令其儿子把所有带锁的箱柜都打开,抄走打印机、电脑等物品。贾曼韬的儿子被劫持到友谊路派出所30多小时,并遭隔离审问。同日上午9点多,6、7名自称是市“610”的便衣非法闯到河西区法轮功学员周红丽家抄家。周红丽母亲住院,她到医院值班没在家。几名便衣进门后先把孩子和大人按在床铺不让动,抢走手机、电脑、打印机等。上午10点左右,周红丽回到家时被警察非法抓捕,其孩子也被劫持到派出所20多小时。之后,贾曼韬、周红丽的家人几次去派出所要人,警察告知拘留1个月后放人,后来推说2个月。贾曼韬、周红丽被非法关押70多天遭非法批捕。2013年11月20日上午,河西区法院第一次对贾曼韬、周红丽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她们就公诉人的构陷、指控等不实之词予以驳斥,律师也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2013年12月26日,河西区法院第二次对贾曼韬、周红丽非法庭审,当庭律师为她们做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后,审判长、公诉人无言以对,宣布休庭,至今未果。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天津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滕井然,副主任王培辉;河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清;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年伏,国保大队苑春光、齐波;友谊路派出所所长王杰,警察杨俊岐;河西区检察院公诉人(检察官)王朝亮;河西区法院法官杨庆仁;河西区看守所所长赵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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