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印中2021.12.29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7773
追查案由简介:王嵎石,男,25岁,天津市法轮功学员。2013年7月16日,王嵎石在单位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警察与南开区万兴街风荷园居委会人员威胁他父母不许曝光此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所长王强,办案人陈虎,片警周民;南开区万兴街风荷园居委会。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