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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暴政观察: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元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1年12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51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印中2021.12.23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64085

陈元华,女,66岁,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元华多次遭到警察上门骚扰、被非法拘留、强制关“洗脑班”迫害十多 次,并被勒索罚款上万元。2001年1月21日,陈元华被非法劳教2年半。2006年11月17日,陈元华被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2015年8月26 日晚,陈元华与杨福静在乡下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在宁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据举报,构陷她们的“案件”已经移交宁河县检 察院。陈元华现在绝食抗议迫害,血压高达190,并伴有心绞痛的症状。宁河县看守所既不送医院治疗,也不放人,情况十分危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县分局局长刘玉顺,副局长郑顺红,国保大队长杨志强,国保副大队长祖军,警察运沛刚;原宁河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王志合,宁河县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岳文平;宁河县法院审判长朱润桐, 审判员李卫平张炳生;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长周虹,审判员李一虹,代理审判员张津隆,书记员宋菲;原宁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洪增 ;宁河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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