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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医疗腐败观察:“中共出台移植条例 自曝活摘青少年器官”

2021年12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1815字 ⁄ 字号 中共医疗腐败观察:“中共出台移植条例 自曝活摘青少年器官”已关闭评论

薛林新转自大纪元:

【大纪元2007年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加报导) 3月21日,中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条例规定严禁摘取未成年人活体器官用于移植。条例规定,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要严格“监督管理”、“审查程序”、“法律责任”等。

外界认为,这是奥运前夕,中共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被迫作出的回应;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条例不但证实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活摘器官的事实,也揭示出中共活体摘除不满18岁的青少年器官的黑幕。专家呼吁国务院切实落实法律的执行,制止盗卖器官的罪行。

“自曝活摘青少年器官黑幕”

3月22日,大陆多家网站转载了发自“中国广播网”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其中有“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条例。

对此,大纪元专栏作家王一峰指出,中共出台此条例,正说明中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监督管理”、“审查程序”、“法律责任”等十分混乱;更加严重的是,在中国活体摘除未成年人的暴行不但存在,而且很严重,否则中共不会提出此事,更不用说“严禁”了。

他表示,中国宪法规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不执行死刑的,而去年年底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承认、官方媒体也报导了中国目前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是“死刑犯”,并非以前中共自己谎言所说的捐赠,而这不满18岁的活体器官来自哪里?王一峰认为,国务院其实间接曝光了中共的这个黑幕。

他说,“除了来自于‘打死算自杀’的法轮功学员之外,别无更好解释。”

“中共很快就挺不住了”

王一峰认为,中共目前推出这个条例,适逢国际调查团强烈呼吁进入中国调查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之际,是中共对国际压力的被迫回应。

自去年3月证人揭露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人内幕一年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政界人士已确信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罪恶确实存在,并谴责中共暴行。到2007年2月12日为止 ,已经有300多国际精英加入了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并要求无阻碍地进入中国进行调查。

据悉,其中澳洲分团、亚洲分团已分别致函中共相关部门和其驻外使馆,要求进入中国大陆全面调查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等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处所。但至今调查团未接获中共回复。

王一峰说,“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中共无法再保持缄默。”不过他对于这个条例的实际作用表示怀疑。他说,“中共在去年也曾公开承认摘取死刑犯器官,但那是为了掩盖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犯罪事实。”

不过他表示,面对国际、国内压力和呼声,相信中共很快就挺不住了,活摘器官的暴行不久就会全面曝光。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亚洲分团”(CIPFG ASIA)去年12月,在台湾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再次向国际社会宣布该团体的诉求,并致信给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及政法委书记罗干,要求公正、不受限制的进入中国大陆,全面调查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等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处所,终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暴行与其他迫害。图为团长赖清德(左)与副团长邱晃泉在信上签名。(大纪元记者杨加摄影)

为奥运作姿态

台湾前卫生署署长、法轮功联合真相调查团团员涂醒哲接受采访表示,他认为中共订这个条例,可能主要是给自己为了08年的奥运营造形象用的。

他表示,中共政府有义务去落实这个法,不然就是一个笑话。他说,中国以前是没有定法被笑,现在是没有执行会被笑,而且全世界的眼睛也都会注视着。所以他认为还是应该让法轮功受迫害联合真相调查团进入中国,实际去调查追踪。

他指出,中共曾出台规定“严禁医疗机构招揽境外患者以旅游名义到中国境内实施器官移植”,但实际上港澳台不在被禁之列。因为港、澳与台湾的患者多是比较有钱的,中共不会让自己的规定给自己断了财路。


前台湾卫生署长涂醒哲、现任财团法人台湾红丝带基金会董事长。(大纪元记者杨加摄影)

执行法规是关键

王一峰也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执行法规,而不是频繁推出法规,否则法规就是一个空头支票,欺骗国际社会。

他说,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而是中共在自己践踏它制订的法律。中共目前所做的一切,包括镇压法轮功,镇压维权人士都是在违背宪法和法律,如果这些罪恶不停止,不能得到纠正,制订再多法律条例也会像现存法律一样被践踏,变得毫无意义。

他表示,如果国务院制订这个条例真正打算制止中共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并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恶行,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开国门,欢迎国际调查团进入中国进行独立调查,并惩治犯罪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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