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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暴政观察:追查天津市滨海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树林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1年11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67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印中2021.11.26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60142

法轮功学员王树林,60多岁,家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2014年3月10日上午9点左右,被5、6名刑侦三队警察(一人姓赵)闯入家中非法抓捕,并非 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和法轮功真相资料等。下午王树林的妻子又被叫到刑侦三队,因身体原因而取保候审并被勒索10,000元人民币。王树林被非法关押在天津 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期间,王树林遭到非法预审,警察威胁、欺骗、欲判王树林3年到7年。公安、检察院、“610办公室”、看守所欺骗说要“承认”就免 于刑事。2015年1月19日,王树林被非法判刑7年6个月。王树林提起上诉,并聘请了律师要求法院二次开庭。2015年3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 没有开庭,非法维持原判。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的十几年里,王树林已被非法劳教过3次,多次被警察非法抄家、骚扰。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610办公室”主任苗宏伟;原天津市滨海新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吕福春(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谢志强,滨海新区区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安湛华;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亮,副局长何宁;塘沽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彪,国保支队队长韩勇,科长李振民,刑侦三队赵姓警察;滨海新区法院院长宋春香,法官张洪东,代理审判员周庆春,陪审员李向荣;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振清;滨海新区检察院检察长侯智,公诉人吴予欣;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长丁秉花,审判员周虹,代理审判员宋菲,书记员张铮;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所长刘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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