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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暴政观察员:从李旺阳“自杀”离世看政治犯处境

2021年11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301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宋曦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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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是湖南邵阳八九工运领袖李旺阳先生离世三周年祭日。在这个日子,我们纪念他,怀念他!向他的亡灵致敬!


有关李旺阳先生“自杀”,还是被邵阳警方“谋杀”,有多种不同的说法,但因为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最终也没有个结论。

我个人倾向于李先生是出于幻灭而“自杀”。事件发生后,我尽量收集资料——病房内悬颈“自杀”的图片、香港记者采访记录、李旺阳妹妹李旺玲和其他亲友叙述以及警方的信息。我特别研究了有关李旺阳先生先后两次22年的牢狱经历,其间他所遭受的酷刑、虐待,他的身体和精神所受到的摧残,以及他出狱后面对“监狱创伤后遗症”——身体、心理和精神困境。作为政治犯,我曾六次入狱、羁押,服刑多年。综上分析,联想自己的入狱经历和几次出狱后的心路历程,我判断李先生是“自杀”,而非“谋杀”。只是限于当时公众和其亲属情绪,我不便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三年过去,是说出自己真实想法的恰当时机了,我以为李旺阳之死,应唤起引起全社会对政治犯、对他们在监狱中所遭受的迫害酷刑以及出狱后生活状态的真切关注。

我没有李先生“自杀”的直接证据,但人们也没有他被“谋杀”的确凿证据。因此,从事件资料、李先生的经历、精神状况、心理变化及现实生活处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分析,可能会更接近真相。

一

“自杀说”不等于贬损李旺阳的英雄硬汉形象。“六四”后,李旺阳先生两次入狱,共实际服刑22年,是“八九一代”中,坐牢最久者之一。据我所查,除去1989年被官方判死刑、立即枪决的所谓“暴徒”,现在北京二监尚有“六四”同辈同道。湖南“三君子”之一余志坚,当年被判无期徒刑,实际坐牢年限是12年;同案喻东岳在狱中被虐打,致使精神失常,终生残疾。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因“六四”坐牢倒下的战士,都是勇敢无畏的勇士,值得人们永久敬重和怀念。

这里需要厘清一个关键事实:我推断李旺阳是“自杀”,不等于否定邵阳警方多年来对李旺阳先生及其妹妹李旺玲等亲友的打压、迫害。我以为,假如邵阳警方真要灭口“麻烦制造者”,完全可利用李旺阳住院的便利条件,使用药物秘密害死他,并马上火化遗体,不会留下蛛丝马迹。这样会更隐秘、便捷,没必要愚蠢到制造纱布悬颈自杀假象,还让亲友拍照传播,以致引起海内外剧烈反弹,让自己百口难辨。我推断李旺阳“自杀”的理由是:

我们先分析政治犯出狱后通常的情况。人们往往忽略政治犯出狱后可能出现的精神心理问题——“牢狱后遗症”,即对现实的幻灭感。一般来说,在恐怖政治压迫下,公众多寄情政治犯是意志坚强的硬汉,心理学上这属于移情现象:他们需要塑造一个对抗强权的英雄角色,替代自己实现改变社会现状的愿望。但是,他们却忘记英雄也有常人的一面。因此,普通人无法体会到政治犯出狱后的精神和心理上的危机。由于长期坐牢,突然出狱,现实冷暖剧烈变幻,这给刚刚获释政治犯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这种心理危机会延续几年,甚至终生。

制度的黑洞毫不停歇地吞噬着公民的自由和生命,只有那避之不及的冤屈才能引起人们对那黑洞的一瞥,人们不愿意触碰那黑洞,怕被它吸入。对冤屈的关注一过,那黑洞又好像不存在了。它不停的吞噬公民,特别是那些底层、处境悲惨的公民们,当然它也吞噬某些站错队的达官贵人。

政治犯与其刑事犯最大的不同,则是他们入狱后不会产生社会负罪感和人格耻辱感——若说有负罪感,其内疚仅限牵连亲友而感到亲情亏欠。相反,政治犯往往具有从事正义事业的自豪感、自信意识和智识优越感,在狱中政治犯普遍能获得囚犯和狱警尊重——但对他们看押更严密。刑事犯也有自杀的,但他们更多是把自杀、自残或绝食,作为抗拒苦役、虐待或争夺牢头的手段;而政治犯多采用绝食方式,争取自己和其他囚犯的平等权利,争取囚犯的人权和人道待遇。

政治犯出狱初期,接受海外媒体密集采访报道、朋友网友慰问和资助,接受鲜花和掌声,但几个月之后,就需要独自面对身体摧垮、生活困苦、亲友远离与现实的冷漠。而且,因为长期坐牢,其对社会有陌生感,很难融入,他们感受到的现实与心理的落差,远比获释刑事犯要严重得多。刑事犯没有精神层面的理想、意义要求,他们很实际很现实,较易融入社会,重新开始生活;而政治犯对于精神层面、社会层面和价值层面有更高的心理期待,因此也就有更大的心理落差,更易陷入精神心理危机,产生幻灭感。

二

我自己几次出狱后都曾有过强烈自杀倾向——都是靠自我调节度过一次次心理危机,一次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还含蓄表露过。对出狱政治犯而言,来自世俗压迫和亲友不理解,也是陷入精神困顿的原因。1990年出狱后,我被家属院邻居骂“劳改犯”,她认为我是政府的敌人,坐牢者没好人;近年来我更是被亲友指责为“不孝”,他们认为我的人生太失败,让他们颜面无光;2006年第四次出狱后,我因撰文揭露监狱黑幕,国保步步紧逼,我隐居在异地一个大学同学家,他妻子却私下告诫我:“刘水,你以后不要跟我家某某来往了!”这位同学在八九“六四”期间,跟我一起在北京街头浴血战斗,曾入狱两年,后成为政府公务员。2013年,我回家乡办理护照,第三次被拒,国保队长在送我回家的警车上,一边假装与我“称兄道弟”,一边奚落我是“不孝之子”。制度、警察、监狱、亲友和世俗,随机组合在一起,合力将一个个反抗者推向生命绝境。在这个极端功利和正义稀缺的社会,监狱对他们反而不那么可怕。“李旺阳们”为推动社会进步,勇敢反抗暴政,却反而被当作不合时务者、异类;在监狱中,他们尚受刑事犯尊重,出狱后,反而一步步被边缘化,被社会歧视,以致被无情淘汰。这个社会颠倒是非,严重扭曲病态,这是国家的不幸。

政治犯的被歧视被孤立状态,是对他们精神、心理的极大摧残,需要非常顽强的个人意志和自由信念,甚至要靠“复仇”欲念支撑——推翻整个极权制度。复仇是古老的寻求正义的方式。复仇实现过程可能需要很多年,但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获得了人生意义,这可以让他摆脱幻灭、绝望,从而走出自杀的险境。

我深感在中国做一个政治犯的艰险,这是一条殉难者的道路,因此我从不鼓励具体某个年轻人成为持不同政见者,乐见年轻人作为社会群体而普遍觉醒。除非他们清楚后果,并自愿选择。此非怯懦,自由及人权是我终生孜孜以求的事业,我对之敬畏;我深知中国监狱之残酷,中国社会之势利。我不想再看到某个年轻人因为成为政治犯而被摧毁。

政治犯在狱中尚有纯真信念与希望支撑,而获得自由后则遭遇社会冷漠,前后反差巨大。每个获释的政治犯都有此番经历,李旺阳先生也是如此。美国著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出狱老犯接连自杀;二战集中营幸存的犹太人,有的回归家园后,反而自杀绝世。这些都很好地说明了囚犯的此种心路历程。

1996年3月,我在海口,因“反革命出版罪”二次出狱后,家破人亡。母亲因我入狱而罹患心脏病,英年早逝;妻子离异,弃我而去。那时,政治犯的情况不像现在通过互联网可以传播全世界。那时,某个政治犯入狱,除了身边的朋友和家人,没有谁知道,更别说法律救助,国际声援了。我在家乡不能立足,海南环境险恶,出国无门,我每天徘徊在自杀边缘。后来偶然读到一本书,记述了二战幸存犹太人走出集中营所面临的生活与精神的困境:亲人被杀戮灭绝,家园被别人占领,生活无着,没人同情、理解和抚慰······。他们在集中营有“活下去”的信念,而出来后所面临的不堪现实,让他们“活下去”的意义坍塌,他们被巨大的幻灭感而吞噬。不少犹太人活着走出集中营,却在自由阳光下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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