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囝燊转自博讯网
来自广州的周筱赟,是怎么得罪辽宁当地公安与检察体系的?
周筱赟接手担任辽宁当地商人腾德荣涉黑案的代理律师后,他七月底曾把早在去年就公开庭审的部分视频内容、也放在网上。视频中,检察官孙旺称:“在我们的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是说明了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早在2020年,这段视频内容就在网络上流传,当时盘锦市检察院的解释是:“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是‘拒绝收贿’,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根据辽宁“长安网“2018年12月的一篇报道显示,孙旺任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是检察队伍里的“年轻人”,当年仅27岁,荣获盘锦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
而盘锦市人民检察院30日在“不批准逮捕”周筱赟的通报中则说,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认为,周筱赟和原本的代理律师聂敏以及腾德荣的儿子滕若寒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涉嫌寻衅滋事,当地公安才跨省抓他、押往盘锦一家宾馆监视居住。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则认为,三人编造并散播虚假信息,向办案单位施压干扰诉讼,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三人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后果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所以不批准逮捕。
一段官方公布过的公开庭审视频,由律师转发就构成“寻衅滋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卞修全在周筱赟遭监视居住期间曾发文质疑:“公开庭审的视频不能放到网上?这是哪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