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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暴政观察:追查天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程桂英、程桂靖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1年10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75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印中2021.10.23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129935

天津市南开区法轮功学员程桂英、程桂靖姐妹,于2018年5月17日给电动车上牌照时,被南开区公安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几个没穿警服、没带任何标志证件的警察强行搜身。警察从程桂英、程桂靖包内搜走几部手机,然后将她们劫持到王顶堤派出所非法审讯,并同时派人到她们家中非法抄家。当晚,姐妹二人被劫持到南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2018年6月22日,程桂英、程桂靖被南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南开公安分局预审科张伟以两人用手机打电话讲法轮功真相为由,先后三次把构陷她们的材料上报南开区检察院,其中两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经过长达21个月的非法关押,2020年1月13日,南开区法院在当事人不知情、没有律师辩护、没有家属参加、并未提供有关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一审判决:非法判处程桂英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非法判处程桂靖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程桂英、程桂靖不服非法判决,并提起上诉。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罔顾事实,于2020年6月底下达了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7月底,姐妹二人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关押迫害。检察院已向家属勒索了罚金。法院重判二人的理由竟然是因为她们曾经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过。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政法委书记赵飞;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董家禄;天津市南开区政法委书记李瑞清;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局长赵年伏(2019年9月始)、左林(2016年12月-2019年9月),预审科张伟;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刘伟石磊李广文姓警察(办案人);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韩鲁红;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院长刘金洪(2020年1月7日始);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康建茂;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天津市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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