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新网
五、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学校乱发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该校校长付晓东私自决定为学校带班领导、教师违规发放通讯费、看护费等津补贴,金额共计31,580元。 2021年4月,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付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肇州县人民法院朝阳沟法庭原审判员黄益东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黄益东在审理汪某诉他人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帮助其对超出法律规定利息予以调解确认,并接受汪某安排到丹东旅游度假,费用全部由汪 某承担。 2021年8月,黄益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并被建议退出法官员额。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在“八项规定”实施多年的持续高压态势下,对触碰纪律红线仍心怀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抓好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专项监督为抓手,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大转变,坚决刹住 节日“四风”,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