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印中2021.9.26转自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83249
法轮功学员蔡莉莉,女,68岁,家住天津市西青区。蔡莉莉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原先所患各种疾病消失,身体得到康复。她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人讲述法轮功的美好,希望人们像她一样受益,但是却遭到迫害。2015年10月6日,蔡莉莉在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门口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警察王战力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由于看守所监室环境恶劣,蔡莉莉的血压、心脏都出了问题。看守所以给她检查身体为由,在2个月的时间内多次拉到医院强制抽血,5毫升的针管累计抽血30多瓶,却不告诉她实情。长时间的非法关押,导致蔡莉莉身体状况恶化。2015年12月30日早晨,蔡莉莉在看守所内出现病危状态,面色苍白,没有了血压。看守所为免担责任,才允许蔡莉莉家人将其 “取保候审”回家。蔡莉莉回家后才知道,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大量私人物品和一只手机及一沓百元现金。此后,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再未询问过蔡莉莉关于案件的任何情况。2016年9月21日南开区法院突然对蔡莉莉非法庭审。庭审时检方提供了人证,但却无一个证人到庭。检方提到的证人,蔡莉莉一个也不认识。所谓的举报也是编造的,天津市南开区公、检、法人员用伪造的证据给蔡莉莉非法定罪。2017年11月1日,蔡莉莉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非法冤判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南开区政法委书记冯卫华,南开区“610办公室”主任张振洁;南开区公安分局局长左林,国保大队长王洪水,警察王凯、郝宝刚;南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闫秀锁,检察院公诉人韩瑞峰;南开区法院院长张景良,审判长程宇,陪审员张继华、刘静,书记员李晓光;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警察王战力;南开区看守所刘姓所长,贾姓警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