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善玉转自博讯网
2021年9月20日,本网获悉新疆维吾尔族女人权捍卫者古丽米拉•艾明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古丽米拉•艾明:女,1979年出生,又名古尔米拉·伊敏(Gulmira Imin),维吾尔族人,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维吾尔语采丽肯网站前网络管理员,网络作家,维吾尔族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9年,曾因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参加了一场大型和平示威,抗议广东省一家玩具工厂的维吾尔民工在警方监视下被中国暴徒袭击和杀害,同时,又在新疆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被新疆当局截获知晓,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等抓捕,后被转正式逮捕;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 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其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2021年6月22日获悉,其在2017年中共新疆当局录制的认罪悔过视频中,因曾签署了一份书面忏悔声明,遂其刑期被减为19年8个月;但因无法确认具体减刑日期,故其服刑到期日,暂不明晰;
又悉,其在羁押服刑期间,曾惨遭酷刑折磨及非人道虐待。目前在乌鲁木齐市新疆第二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