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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腐败暴政观察:王全璋赴天津递申诉材料:公权力作恶须回击

2021年08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52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莲植转自大纪元新闻网

王全璋赴天津递申诉材料:公权力作恶须回击

709案五周年之际,被中共残酷迫害长达5年的王全璋律师展开维权行动,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中共北京朝阳区法院等部门递交了申诉书、控告状等。(撷自李文足推特)

【大纪元2021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李实采访报导)“709大抓捕案”中被中共当局判刑4年半的北京人权律师王全璋,去年曾邮寄申诉材料给天津市高级法院,但被无端拒收。日前他到天津高院现场提出申诉,指控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要求重审,改判无罪。

王全璋向大纪元记者表示,早在去年(2020年)7月8日,就已经把申诉书和控告信邮寄给了天津的检察院和法院。一年多之后的2021年8月27日,王全璋与代理律师程海到天津高院查询,发现法院竟然没有收到申诉材料,原因是法院院长拒收。

无奈之下,王全璋只能亲自到天津,再次向天津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等申诉材料。法院进行了签收,称一周之内会给一个是否立案的结果。

王全璋:可申诉理由众多 主要申诉程序违法

王全璋介绍,自己被定罪是非常荒唐的,可申诉的理由很多,但这次并没有把这些理由全部都罗列出来,只是写了一些程序上的问题。

“因为程序这些东西是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法院不能够任意地改变。所以我重点说了此前的一审、二审在程序上是严重的违法,按照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重审。”

王全璋表示,在庭审过程当中,自己的辩护权没有得到保障。2018年开庭时,自己当庭就把律师(刘卫国)解聘了,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必须休庭,有15天选择律师的时间。但2018年12月26日,当局竟强行庭审,整个庭审等于没有辩护人。二审时在辩护人的选择上,当局仍然在限制,根本就没有保障自己的权利。

“这个从程序上来说,已经把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践踏得体无完肤了,这个大家都能看得见。从程序上它们都不遵守制定的法律,从实体上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就先主要提出了这一个理由。”

王全璋强调,根据经验,所有冤假错案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程序不公正,控罪基本逻辑严重缺欠。

“我坚信,如果我那个案子它真正地从每一个核心的正当程序上去保障我的权利的话,我那个案子基本上是走不下去的,它开不了庭,没法儿往前推进。”

王全璋:公权力作恶 必须抗争回击

王全璋表示,当年对自己的指控,一会儿说是“寻衅滋事”,一会说是“颠覆国家政权”。申诉本身就是对这种指控的否定。

“我们对这种不公正的判决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必须采取一些手段去抗争、去争取,也会给公权力作恶、任意制造冤假错案一个回击。”

程海:代理法轮功案件等都在法律允许范围

王全璋的代理律师程海表示,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一个冤假错案。王全璋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根本就是假的,没有犯罪事实。

“所指控的事实,比如:跟国外合作、从事的法律活动、代理法轮功案件,这样的事实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实际上是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是犯罪行为,是他们明知王全璋没有犯罪事实,还要判刑。”

2015年,在中共当局对全国数百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的“709大抓捕”中,王全璋也被波及。当年8月5日他被北京警方秘密抓捕、羁押。2019年1月28日,天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王全璋有期徒刑4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披露,王全璋在审讯期间曾遭遇酷刑折磨,羁押地点被多次更换,律师及家属的会见权、知情权、探视权等均被剥夺。相当长时间,王全璋音信全无。直到2019年6月28日,当局才准许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到山东临沂监狱探监。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满释放。当年7月份,“709案”5周年之际,王全璋向北京朝阳区法院等邮寄了申诉书、控告信,进行维权,要求重审、改判无罪,并追究天津警方相关审讯人员的刑事责任,控诉他们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采取各种手段刑讯逼供。

责任编辑:孙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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