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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观察: 江西萍乡维权人士朱玉芳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2021年08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137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敏转自维权网

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

江西萍乡维权人士朱玉芳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8月14日,本网获悉:2022年8月6日,江西萍乡维权人士朱玉芳被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法院没有公开开庭宣判,而是在看守所通知朱玉芳。据悉,朱玉芳已提出上诉。于2016年 朱玉芳曾因上访维权被江西萍乡安源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这是朱玉芳第二次被以同样罪名判刑。本次朱玉芳是在2021年12月11日,被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后被批捕、起诉。

近年来,众多维权人士被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判刑,“寻衅滋事”已经成了当局打压维权人士的“口袋罪”。

朱玉芳简历:女,1975年3月2日出生,江西省萍乡市人,私营企业主,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6年,因其苦心经营的4家洁具店被政府骗拆,且拒不兑现当时的拆迁协议,被迫走上维权之路,然上访10年,不仅毫无果效,反被地方当局视为重点维稳控制和打击对象,且被多次绑架、关黑监狱、 遭受酷刑和截访遣返原籍;2012年2月,因在北京上访维权而被非法拘禁于北京市大兴区某黑监狱8天,并被与两个男看守放在一个房间,险遭人身侵犯;同年 4月18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访而被警方抓捕,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送至北京市久敬庄非法拘禁4天,而后被遣返原籍; 2012年4月—6月,曾被地方当局长期非法软禁家中,房门被反锁,不准出门;2014年9 月7日,因到北京上访而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因其怀孕又于同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 28日,因其身穿访民反腐文化衫到联合国驻京开发署呼吁要求人权,而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再次刑拘;2015年8月26日, 因持续在北京上访维权,并将自己遭受迫害经历发于网上,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再度被北京警方以“查获访民身份”为由抓走和交由萍乡驻京办事处将其遣返原籍,自此失联;后得知其已于遣返当日(8月26 日)被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并关押于萍乡市第一看守所;同年9月30日,被转正式逮捕;2016年11 月14日,其被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1月13日,经江西省萍乡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后送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2018年5月25日,被减刑3个月提前释放;出狱后, 其一直就被枉法冤判申诉;2021年12月3日,因又到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诉遭拒,就到法院门外举牌呼吁 ,2021年12月11日,遂被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又被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以同罪由予以批捕。年5月25日,被减刑3个月提前释放;出狱后, 其一直就被枉法冤判申诉;2021年12月3日,因又到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诉遭拒,就到法院门外举牌呼吁 ,2021年12月11日,随被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又被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以同罪由予以批捕。目前被羁押于萍乡市看守所(江西省萍乡市八一街西门-汪公潭-酒厂后面,邮政编码:337000)。2022年8月6日,江西萍乡维权人士朱玉芳被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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