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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暴政观察:福建许永年的维权经历

2021年08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31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2004年12月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刊登了记者董月玲的新闻报道《何处是归程》,许永年是这篇文章中的串线人物:“许永年62岁,是福建厦门海仓镇霞阳村村民,来北京反映村干部卖地问题,我们是在社科院农发所碰上的,他来找于建嵘。于建嵘从事社会冲突研究,常到下边跑,跟农民接触。这两年,光农民给他的控告信就收到两万多封。有的上访农民还三更半夜摸到他在北京通州区农村的家,老许就是自己摸上门的。”

    在这篇文章的结束语中,记者介绍了上访人许永年的上访结果:“12月3日,在北京缸瓦市前英子胡同的国土资源部人民来访接待室里,我见到了两位从福建来的干部,他们是来接老许回家的。”而在此之前,许永年已经遭遇过如此这般的上访结果:“第一次来北京上访,老许也是被接回去的。‘一共上来4个干部,从福建坐飞机来,坐飞机去。说好了一定解决,回去把我丢在家里又不管了。’两次上访,老许花掉家里八九千元钱。”

    在许永年传来的材料中,我初步梳理了他所参与的整个维权故事的来龙去脉。海仓镇霞阳村位于与厦门本岛隔海相望的海沧区中心地带。1989年,国务院批准海沧设立台商投资区,开发面积100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大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2003年,厦门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设立海沧区,保留台商投资区继续履行开发建设职能。霞阳村原有人口3000左右,耕地近4000亩,大部分耕地在第一轮大圈地浪潮的1992至1993年就被陆续征用。除了几名村干部外,村民中无人知道每次被征用多少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只是看到村干部在短短几年间暴富,高楼、别墅甚至小车都出来之后才开始质疑。于是,在2000年夏天爆发了数百人集体租车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清理村财账务的群体事件。上任不久的张昌平副市长接待上访群众,海沧投资区管委会奉命查账,村民才知道村里截留的征地补偿款4800万元,在几年间竟然像夏日的冰棍一样融化、流失,只剩下不足1300万元。而查账结果仅仅是将3名村干部以村财存款换取个人贷款80万元的挂钩方式,作为变相挪用公款处理,之后再没有其它结论。

    霞阳村工贸园,是霞阳村绝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后,按市政府规定保留下来并且经过登记审批的200多亩集体建设用地。继该村村民无端流失数千万集体财产之后,区、镇政府不但不采取补救措施,反而以“抛荒”罪名强行收购工贸园。

    在海沧投资区管委会通过暗箱操作与霞阳村委会达成购地协会,并且把购地款2047余万元划入村委会账号的情况下,多数村民坚决予以抵制。区、镇、村三级官员不得不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于2002年11月14日召集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进行投票表决,结果是赞成出卖工贸园土地的914人,反对卖地的1356人,致使这次强行购地行为半途而废。

    2004年1月15日,海沧区政府不经全体村民公开表决,再一次与霞阳村村委会签订购买霞阳村工贸园土地的协议。2005年9月28日,村民杨乌葛、杨土龙、杨亚志、许万年,具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要求“1.确认被告购买霞阳村集体建设用地为行政违法,撒销被告与霞阳村村委会签署有关霞阳村集体建设用地买卖协议(合同),判令被告将非法购买的土地如数归还霞阳村。2.依法追究作出受诉违法行政行为的有关负责人员之法律责任。”这里所说的被告,是海沧区政府及其法人代表、区长翁云雷。

    在落款时间为2005年11月20日的《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书》,杨乌葛、杨土龙、杨亚志、许万年介绍了《行政起诉状》被该院立案庭拒绝受理的经过:“理由是我们没有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事实上,我们提供了霞阳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全景照片和被告收买土地后出让给纽威(厦门)轻工有限公司已建厂房的照片,还有海峡导报2005年1月13日A20版刊载的一篇区长访谈录,题目是:《翁云雷:将海沧建成厦门的浦东》。我们指给立案同志看其中翁云雷区长所说的一段话:‘霞阳村那块地,已经闲置很长时间了,村里没法开发起来,村民也未能得益。大部分村民希望政府收回用地,安排工业项目,他们通过做配套获得收益。有几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跑到各个地方去闹。但我们不能生气,不能因为个别人的原因,赌气说不收了……’”

    在《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书》的结束语中,许万年等人写道:“本案已获首都学界与媒体关注,盼院长先生亲自过问,并依法于七天内予以裁定,逾期未接通知,我们将以贵院行政不作为而向省高院和有关检察、监察机关直至中央投诉,并将本案起诉书及致院长先生信一起登陆各地维权网站,求助于全国网民、媒体与学者、专家。”

    我写出此文的时间是2005年12月7日,“院长先生”不予理睬的法律不作为,本身已经宣告霞阳村公民许永年等人依法维权的彻底失败。至于“求助于全国网民、媒体与学者、专家”,显然是阿Q式的虽败犹荣的精神胜利法。

    走出制度困局的首选方案

    当法律完全起不到依据法定程序保障本国公民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官逼民反的暴力抗争,终将成为失地农民的唯一抉择。而利益驱动之下亦官亦商、亦警亦匪的黑恶势力的暴力拆迁和野蛮镇压,必将是中国社会中难以持久的一种普遍现象。福建厦门某市委书记所谓的“金包银”,终究是要演变成为新一轮的农村包围城市的血与火的。借用许永年的原话,“本人现年62岁,岂忍眼睁睁看着乡亲世代生存发展所要依凭的基地被剥夺?为了维护村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本人决意抗争到底,哪怕遭受比以往更残酷的迫害,豁上这条老命也在所不惜!”

    在2004年10月27日的《东南快报》中,还有标题为《违章建筑被拆除,欲自焚幸被制止》的新闻报道:“25日下午3时,霞阳村村民杨某手持一瓶1500ml汽油,一手拿着打火机,来到城管新阳中队办公室。一进门,看到工作人员,便把汽油从头上浇下来,边浇边嚷:‘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正准备敲打火机时,新阳中队中队长许世辉起身冲过去,劈手将汽油瓶抢下,队员黄超夹住杨某持打火机的手,最后抢下杨某手中的打火机。……据了解,当日上午,海沧城管、公安、镇政府对霞阳新村东面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章建房进行整顿,共清除违法建筑3000平方米。杨某的违章建筑也是其中之一,共有54平方米。”

    另据于建嵘介绍,“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达4736万亩。……因这些非农建设占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全国共有6630万农业人口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由于征用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不足创业,又没有建立合理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导致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为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社会流民。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扼制,将产生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中最为突出的后果之一就是对社会稳定将构成长久的威胁。”

    在我看来,造成地方政权黑恶化的罪魁祸首,并不仅仅是地方官员的贪赃枉法和贪得无厌,而恰恰在于极端集权的大一统的中央政府,榨取垄断了中国社会几乎所有具备竞争力的资源、财源和税源。如果党政当局不能够表现出足够的胆略和智慧,积极应对以本国公民为敌的无所不在的黑恶势力,一年多来先后发生在陕西榆林的三岔湾、河北定州的绳油村、浙江东阳的画水村、广东番禺的太石村的恶性暴力事件,必将成为点燃整个中国社会的星星之火。而把农民的私有土地和公民权利归还给农民;把地方政府包括人权、事权、财权在内的所有自治权力,归还给当地政府;把天然正义的新闻出版自由和组党结社自由归还给民间社会;把极端集权的中央政府转变成为只拥有外交、国防及宏观监督和宏观服务的法定权限的有限政府,应该是当下中国逐步走出大一统的祸国殃民的制度困局的首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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