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其实对于宅基地,农民和基层有很多的创造,而这些创造基本上走出了一条解决宅基地问题的路子。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一个案例是北京的郑各庄。它是一个村社合一的体制,村里办了很多企业,最后留下来的是一个建筑企业。这个建筑企业现在有二级资质,可以承办奥运工程。村里边的土地,通过了村民和村、村和企业的一系列合作把地交由公司运作。现在村里有宅基地1050亩,用了250亩盖了60多幢楼,不到30%是村里的人住,人均是70平方米。再一部分是给村里和企业里的员工和村里的大学中学小学的老师们按成本价买的,然后有45%左右是按照商品房卖了,卖了23亿多。这23亿就作为企业发展的资金,现在是每一亩地企业给村里5000块钱的租金,这5000块钱就成了村里的共同信托基金的收益,由全村人共同享受,而且村民的福利状况可能比一些城里人还好。土地的资本化过程完全是村里自己做起来的。它创造了现在商品房开发的一个新的模式。现在的旧村改造都是通过政府拆迁,开发商建设,农民搬迁上楼。这样农民就丧失了土地,收益也没了,与政府的纠纷、与开发商的纠纷不断。但是自己开发、自己建设,是没有这个问题的,它打破了现行国有土地垄断供应条件下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和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从而创造了新的模式。而现行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是政府供应国有土地,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政府垄断了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获得超额利润,农民的权益被剥夺。而郑各庄创造出一种不同的模式,利用的是盘活宅基地,建设的主体是村社企业,开发的部分商品房对外销售,收益全部留在农村。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这个郑各庄的建筑企业公司具有了“集体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性质。所以说他走出了一条十七届三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的路子。
还有一个案例是深圳的“城中村”。深圳的城中村是一个非常发达的社区———城中村有3.5万栋楼,1.2亿平方米,住了深圳人口中的520万人。而它完全是在宅基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个过程中,政府四次限制,农民却四次抢建。先是建两、三层楼;后盖到了四、五层,七、八层;现在盖到了12 层、15层以上,带电梯了。底下一层都是商家店铺,各种各样的服务产品都有。人们,特别是打工仔在这里能生存,因为租金便宜,一室一厅的房子是 600-800块钱,两个人吃饭15块钱可以吃饱吃好。所以打工仔能够生存,深圳才能有今天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深圳市政府是要撤除城中村、改造城中村。为了限制城中村还曾经出台了《深圳私房租赁条例》———就是凡是登记了的、取得了产权的才能租,否则不能租。但是那么多人去深圳,要房子住,廉租屋市场供给和需求都是大量的,城中村就提供这样的供给。城中村,创造了另外一个经验,就是廉租房不仅是政府可以供给的,其实市场也是可以供给的。如果深圳还要再盖一亿多平方米的廉租屋,得花多少钱?当然,城中村有它的问题,它的楼房密度很大,消防、治安都会有一些问题。出现了这些问题要去想应该怎么解决,而不是去取缔它或是占它的利益。就这些农民创造出来的经验看,我觉得有几点我们要讨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主动参与和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正在成为一个共识。改革初期,土地价值没有显现,而现在显现了,那么农民自然要参与这块收益。政府是要限制它还是要引导它?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而实际上土地级差收益的归属问题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问题。主流观点认为,土地级差收益的上升,是城市化带来的,是政府的基础设施带来的。但是这种观点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本质。无数的事例证明了,没有农民自主的产业发展,没有人口的聚集,政府的本钱从什么地方来?因此,如果没有农民的土地权利这只鸡,哪里来的政府基础设施这个蛋?所以说土地级差收益归属问题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归政府,就是走政府主导的城市化———也就是官员的城市化道路;归农民,就是走农民自主的城市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