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湘辰转自转角国际
維吾爾法庭今年6月初於英國倫敦召開為期四日的公開聽證會,總計有 23 位當事證人以及 13 位專家證人,以線上或實體等方式出席作證,以協助法庭成員釐清,中國政府是否構成針對維吾爾與哈薩克為主的突厥裔公民「種族滅絕」與「危害人類罪」。 圖/法新社
今年6月底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加拿大為首的 44 個國家對於中國在新疆、香港、西藏施行的嚴酷壓迫表達關切,並主張中國應提供「立即,具實質意義且不受限制」之權限予獨立觀察人員,以利其造訪新疆,調查政府針對以維吾爾族為首的突厥族裔的壓迫政策。
此番呼籲引起中國駐聯合國官員及外交部的輪番回擊,一方面矢口否認新疆存有任何人權侵害事件,一方面抨擊西方國家才是殖民與滅絕原住民文化的鼻祖,並呼籲聯合國徹查加國原住民寄宿學校一案。此舉罕見地引起加國總理特魯道(Justin Trudeau)的 不滿 ,特魯道力陳加拿大承認過去對原住民族所施行的國家暴力與文化滅絕,並盡可能尋求負責與承擔錯誤的機會,「但中國的真相和解委員會在哪?他們的真相在哪?」
真相何在?這是個艱難的問題。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日前指出,期望可以於今年之內,在具有實質調查意義的框架之下至新疆瞭解事實真相。然其也坦言,儘管聯合國自 2018 年下半年即持續交涉,計劃展開獨立調查,但目前受於中方的態度,具實質意義調查的條件尚不存在。
與此相對,中國官方正日益積極策動相關的政治宣傳。《紐約時報》日前發佈的分析報導即指出,中國政府正有系統地動員維吾爾哈薩克族公民,錄製短片以強調「我們很自由」,意圖清洗外界對於新疆所存有的負面印象。該報導分析了 3000 多支短片,指出發言措辭的高度重疊,並對這波影像政治動員的擴散策略做出了分析。
與此同時,多方民間組織及個人,均並未放棄對於真相的探求,也未放棄對新疆大規模壓迫政策的究責,成立於 2020 年 9 月的維吾爾法庭(Uyghur Tribunal)即是一例。該法庭今年度6月初於英國倫敦召開為期四日(4 日至 7 日)的公開聽證會,總計有 23 位當事證人(Fact Witnesses)以及 13 位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es),以線上或實體等方式出席作證,以協助法庭成員釐清,中國政府針對以維吾爾與哈薩克為主的突厥裔公民施行的系統性迫害,是否構成「種族滅絕」(Genocide)與「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關於種族滅絕的定義探討與國際審判機制,參見:〈大屠殺的字典:「種族清洗」與「種族滅絕」的差別?〉)。
倘若部分指控得到證實,將意味著中國涉及「一場旨在全部或部分消滅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人口及其作為宗教、種族和族裔群體的存在的運動。這樣的結論將構成 1948 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二條所定義的種族滅絕罪,而中國是該公約的簽署國和批准國。由被禁止的滅絕種族行為引起或附帶的行為本身,也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法庭宣言如此宣稱。
儘管使用「法庭」(Tribunal)一稱,但該法庭係屬民間自籌運作,並不具有任何國家政府之官方背景,其所做出的聽證與判決不涉及任何政府機構,也不具有任何正式的法律效力,而僅止於審查證據與作出判斷。除 6 月之外,第二輪聽證會將於 9 月初舉行,預計——但不保證——於年底作出判決;判決的提出與否,取決於可獲得的證據數量。
毫不意外地,中國對此發聲怒斥;但意外的是,中國竟對此一民間審理活動的反應異常激烈。
3 月期間,中國政府宣佈制裁的 13 個英籍個人與實體之中,有三者即與維吾爾法庭相關;5 月底,自治區政府特別召開記者會饗以猛烈批評,發言人徐貴相搶在聽證會召開前,預先提供官方敘事,數點 14 位可能出席的維吾爾人士(其中有 11 位出席作證)為私德敗壞的專業演員,並怒斥任何審理的結果都是「廢紙一張」;外交部也在例行記者會上預稱該聽證會是「反華鬧劇」、「偽法庭」。這一連串威嚇,也使得兩位諮詢律師及一位證人,因中方施加的壓力而決定缺席。
然而,維吾爾社群所面臨的困境是,除各國國會肯認並制裁中國政府相關實體之外,維吾爾人們並沒有管道得以在積極面上,對中國施行的大規模人權侵害事件提起正式訴訟。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去年夏天海外維吾爾社群已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控訴相關之中國官員,敦促 ICC 就種族滅絕與危害人類罪行展開調查,這是首次將維吾爾議題訴諸於國際法的嘗試。然而 12 月,ICC 以被控罪行之「主要發生地仍位於中國境內,而中國並非 ICC 成員國」為由,於初步審查即決議不受理此案。
誠如法庭所言,正是因為目前沒有任何官方性質的國際法院實體,能夠受理諸多對於中國壓迫其維吾爾公民的事證與指控,才會召開此一形式類似的公開審理,否則根本「沒有必要設立人民法庭」。換句話說,人民法庭的召開是國際組織缺乏管轄權與積極調查動機等脈絡之下,退而求其次的自力救濟途徑。
▌ 維吾爾法庭
該法庭成員共計8人,均為對議題未有經驗但有興趣參與之各界人士(成員來自商、醫、法律、文化人類學、非營利組織與發展等界),他們檢閱證據資料,並在兩次的聽證會中聽取證詞,參考三位獨立的國際刑法專家所提供的適用法律意見,最後做出可能的判決。
據《BBC》報導,為保持中立性,法庭成員均不是中國議題或維吾爾議題的專家;此外,法庭主席由英國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擔任,1998 至 2006 年間,他是聯合國法庭起訴前塞爾維亞總統米洛塞維奇(Slobodan Milošević)的主要檢察官。
聽證會中,每位當事/專家證人均有一段時間陳述自身經歷/專業判斷,隨後進入長約半小時以上的答詢時間,整體而言後者比重甚於前者。聽證期間主席曾多次強調法庭原則,聲明法庭目的不在於反中反國反黨,而是讓證人給出證詞,並以答詢的方式爬梳過程,證詞之中也不允許政治宣言。總長 36 小時的公聽會,根據筆者線上聽證超過 20 小時的經驗,會議原則有獲得確實執行。
法庭成員的質詢可略歸納分為兩大面向,一是依據事前提供的書面自述與現場供詞,詢問當事人經驗細節,諸如拘留懲戒過程的環境,與警務人員的對話,獲釋、出境的細節等等,以釐清各種作為的動機脈絡。另一面向則是探詢當事人所聲稱遭受的懲罰之目的性,施暴者與決策者可能意圖,暴力所涉及的層級,是否涉及孩童等等。
▌ 「因為你是維吾爾人」
23 位當事證人分別提出對中國政府的控訴證詞,他們各別遭受過任意的長期監禁或逮捕,其中幾位更是經歷過強制絕育、強暴、酷刑,以及監控與威脅等。
由於近年國際媒體的多方報導,絕大多數證詞內容不出於外界對新疆現況的瞭解,只不過這是首次這麼多位證人完整地於正式場合作證,給出完整的書面證詞並描述自身經歷的細節,供公眾檢閱。包括曾於《BBC》報導中,作證營裡存在系統性性侵的哈薩克人圖爾遜娜依(Tursunay Ziawudun),曾來台以自身經歷參與倡議的古力巴哈爾(Gulbahar Jelilova),因經歷被繪成漫畫而知名的米日古麗(Mihrigul Tursun)等人。
證人們受關押的時空各異,彼此證詞所涉及的尺度自然不一。每位證人均能對其遭受侵害的過程細節,給出完整的證詞敘述,但鑑於拘留營逮捕、施暴的任意性,受害者時常在沒有申辯機會、沒有文件證明的處境下被拘禁與施暴,關押期間也不被允許與他人互動,更難以獲知決策者的明確意圖。
再加上中國的不開放性,因此在實際場所與施暴人員的追究之上,難以給出關鍵的具體證據,仍有舉證與核實的困難。若要依當事人證詞促成進一步關於種族滅絕的判決,恐怕還需仰賴更多有關的佐證資料加以比對證成。
無論結果如何,對當事者而言,要走到公開作證的這一步並不容易,既需面對自身所承受的創傷,同時還得承受中國政府的騷擾與威脅。
誠如現居瑞典,為其表姐與家人作證的 Nyrola Elima 所言,由於她將出面作證,在新疆的家人已被政府人員嚴加看管,她邊顫抖流淚邊堅決地陳述:
「我知道這個法庭不具正式效力,我的家人會為此付出代價,但我還是要出來作證。」
Nyrola 的表姐 Mayila Yakufu 因 5 年前數筆匯給海外親人的跨國匯款,在沒有證據與庭審的情況下,於 2018 年被政府指控「資助海外恐怖組織」而被拘禁 10 個月,後於 2020 年再度被捕、重判六年半有期徒刑。
然而,若從證詞的共通點入手,可以確知具普遍性的大型政策(如拘留營體系、強迫勞動等),是自治區或北京授意設計的,所有黨政機關都得上交可疑人員清單,同時公安機關也透過一體化作戰平台施行監控與選擇拘禁目標;但多位證人也指出,許多針對個體施行的暴力與逮捕,則極可能是地方黨政機關為了跟上政策、在期限內達標、完成配額,而自行挑選,揣摩上意,甚或是自保而「搓」出來的。
換言之,中央將整個維吾爾族視為假想威脅,擘劃政策框架,去個體化地壓制整個民族;下至村委會、派出所層級的地方組織,則是篩選出被貫徹政策指標的對象,將被認為實踐宗教、與海外有連繫的人列上清單,以「反恐」或「涉及極端思想」為由,將人任意收入設施,去人性化地施予所謂的轉化教育。
多位證人提及,拘留營的建置森嚴,營房配有監視系統,學員們按表操課,彼此之間也禁止互動,營內所有的空間設置、要求與懲罰的目的,都在於使人「失去原有的自我」。然而,此一規範嚴密的科層體系,卻也因其高度封閉性而在權力的施展上,保有充分的灰色餘裕——在刻意不裝設攝影機的「黑房間」,訓誡人員得以任意施行各類的懲戒性處置,如毆打、灌水入肺、電擊性器官、性侵等,目的在於獲取不存在的證詞,或在於羞辱當事人,或者又如多名受害者所被告知的理由:
「沒有為什麼,因為你是維吾爾人。」
▎下篇接續:《用命控訴的維吾爾法庭(下)新疆的民族改造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