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恒转自:民生观察
确凿的冤案为什么十八年得不到解决 |
作者:马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3-09 15:16 |
确凿的冤案为什么十八年得不到解决 作者:马波 因为内蒙赤峰宁城三级法院,对我们家族一件民事纠纷案明显枉法错判。给我从身体上造成的严重伤害、经济上造成的严重损失,让世人罕见。迫使我上访十八年。至今还没有得到解决。 1996年2月25日,我家邻居王国玉在门前骂街,公开辱骂我们兄弟三人。我大哥王国志出门与其理论,发生争吵,没有身体接触。邻居王国玉的妻子张桂华从自家院里出来冲向我大哥王国志。欲抓挠王国志,王国志闪身躲开,张桂华扑空趴在地上,这是王国玉的二女儿王明霞过来叫喊:“打死人了!”装模作样找车把王国玉、张桂华拉到头道营子镇医院。王国玉、张桂华根本没有什么伤,没有在头道营子镇医院住院。第二天王国玉托人住进了宁城县医院。王国玉、张桂华夫妻不是在宁城县医院看病,而是找关系陷害我们。 事过45天了。4月10日,我正在宁城老窖集团八里罕酒厂上班,组长郭荣通知我说:“昨天头道营子镇派出所来人叫你去一趟派出所。”我请假去了派出所。派出所所长王树合让张啸天、马贤德把我带到他们的办公室审讯我。张啸天、马贤德二人强行让我承认我把王国玉打了。我明确和张啸天、马贤德二人说:“我没有打过王国玉” 马贤德便用电棍击打我。马贤德看我没有被电棍击倒,反复的用电棍击打我。我虽然承受被电棍击打的巨大痛苦,因为我没有打过王国玉,所以不管马贤德如何用电棍击打我,我也没有让他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口供。张啸天、马贤德二人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轮番击打我两个多小时,他们的阴谋也没有得逞。中午12点左右,马贤德用手铐把我拷在他们办公桌的桌腿上,他们便出去吃饭去了。马贤德临走时对我说:“你等着,老子吃完饭回来再收拾你!”王树合、张啸天、马贤德等六位警察酒足饭饱回来便接着对我施暴。王树合看我坐在沙发上,抢先过来抓住我的衣领子往起揪我。因为我的右手被拷在桌腿上,身体无法站直。王树合反复揪了我几次还是站不起来。王树合用右脚凶狠踢在我的前胸上。王树合再次把我揪起来,凶狠的对我说:“你用什么东西把王国玉的鼻梁打断的?”我回答说:“王国玉的鼻梁是他自己家的驴踢断的。众人皆知。” 王树合蛮横的又对我说:“你们家的驴那么听话?踢人踢得那么准?”说着王树合又狠狠的打了我两个耳光。这时他们六位警察一起出手殴打我。把我打得昏死过去。我苏醒过来时,大约下午五点左右。看到他们六位警察都在我身边忙活着,有端盆的、有提桶的、有提水壶的…….我手上的手铐不知他们什么时候给我摘下去了。我被他们打得满身是伤、满脸是血、右眼无法睁开。他们六位警察强迫我洗去血迹。我当时浑身疼痛难忍无力抗争,一切有他们随意处理。大约晚上七点左右,马贤德对我说:“你先回去吧。怎么处理再给你通知。”我忍受巨大的痛苦,艰难地走出头道营子镇派出所。我对头道营子镇派出所集体恶意、无人性的刑讯逼供枉法行为恨之入骨。内心发誓一定要把他们告到底,让这伙畜牲不如的警察得到应有的法律严惩。第二天,我大哥王国志领我去宁城公安局报案,宁城公安局马上立案,让我大哥王国志领我去照相。公安局警官领我到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病情严重详见病例。4月12日,公安局警官安排我入院治疗。 头道营子镇派不及时给我出医疗费头道营子镇政府先后给我出了部分医疗费。头道营子镇派出所想尽一切办法推脱法律责任。我几次提出司法鉴定,在头道营子镇派出所的暗地阻挠下,都没有明确的结果。我没被头道营子镇派出所六位警察殴打前,身强体壮在八里罕酒厂做搬运工做。被殴打后,生活不能自理成了残废人。双手24小时不停的抖动。宁城县残联、赤峰市残联依据宁城县医院的病例给我办了残疾证。残疾等级三级。 1996年4月10日,王国玉得知我被头道营子镇派出所打伤了,情知事情闹大了,不好收场了。王国玉不得已把戏演下去,他收买了宁城县医院大夫,把自己本来没有伤左手腕开刀放进金属物再缝合好。其目的就是想陷害是我打伤的。以此来压制我上访说理。王国玉这一卑鄙的行为,是我大哥王国志最先发现的。王国志在县医院陪护我时,意外的在楼梯上发现王国玉左臂挎着绷带。王国志感到非常惊奇上前一把抓住王国玉,问王国玉说:“你什么时间做的手术?”王国玉非常尴尬的说:“别提了。太不应该了!这都是因为王国亭闹的。”说着流下泪水。 1997年1月14日,由于我到北京公安部状告镇派出所集体恶意、无人性的刑讯逼供枉法行为,宁城县当地政府委托头道营子镇仅给我解决五千元补偿费。这五千元钱连我的临时医疗费都不够,况且头道营子镇派出所的六名犯罪警察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严惩。因而,我多年来不断到宁城、赤峰、内蒙、北京上访说理。 1996年11月28日,宁城县法院不顾事实真相,只顾当权者的利益。依据王国玉的虚假谎言、宁城县医院伪造的医疗费票据、不正当的黑恶势力关系,开庭没有指证认证,枉法判决我大哥、我、我侄儿三人付王国玉八千元。我们看到这份荒唐判决的气的哭笑不得,只好依法上诉到赤峰中院讨公道。1997年6月5日,赤峰中院连庭审都省略了,直接下判决。维持了宁城法院的荒唐判决。同时宁城法院执行厅强行把我大哥王国志、我侄儿王廷国及我的林地执行给王国玉。赤峰、宁城两级法院,这种公开抢劫行为,迫使我立志一定要找到晴天。 赤峰中级法院先后给我下了两次《民事判决书》,三次《民事裁定书》。荒唐的是赤峰中级法院2005年11月11日、2011年1月5日,两次《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可是,赤峰中级法院,2011年3月16日最后做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却是:“撤销本院(2011)赤民监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赤峰中级法院这种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的做法,让我看清了赤峰中级法院的丑恶面目,他们是:官官相护,不择手段的保护黑恶势力。 我的不幸遭遇,只要公正的依法做两个司法鉴定就真相大白了! 一、王国玉左臂的金属物是谁策划放进去的?其目的又是什么? 二、我被天头道营子镇派出所刑讯逼供的后果到底是几级伤残? 这么两个简单的问题却让我上访十八年。2010年9月9日,宁城县法院法医陈国文、宁城县化解办于邵芳、等五人带王国玉到建平县医院做鉴定,医师高玉龙明确的说:“胳膊骨头没断过,软组织内有金属异物,这是咋弄的?”陈国文当时说:“这还鉴定啥,走!回宁城处理去。”为什么怎么多年宁城法院还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我被公安警察殴打致重残,造成家里极度贫困。两个女儿上学靠借贷维持。政府承诺给补贴一部分,因为我上访,政府违约。我二女儿被迫辍学。没有亲友帮助,我以无法生存。 内蒙高院为什么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提审案件?一个明显的徇私枉法案件却让我奔波了18年。地方政府一次次欺骗我、一次次关押我,法治社会何时才能兑现? 2014年3月 王国亭电话:15947561016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