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王嘉祺转自:https://zh.bitterwinter.org/48-christians-were-arrested/
2017年5月21日,山東省即墨市公安局聯合多個派出所,出動20餘輛警車、70餘名荷槍警察查抄當地一呼喊派聚會點,將48名信徒強行抓捕。5名教會同工被判刑入獄。
當天,48名信徒正在講道人楊廣青(化名)家中聚會。因村主任舉報,即墨市公安局先出動8輛警車趕往聚會處所在村莊。公安局副局長帶著警察先在村外隱藏,隨後派2名便衣警察到聚會點打探。確定有人在聚會後,其他警察隨即闖入聚會點。為防止信徒逃跑,2名警察守住門口,4名警察手持警棍,勒令聚會點所有信徒原地不動。
見聚會信徒人數多,警方又通知其他派出所增援。很快,即墨警方又出動20輛警車、至少70名警察。他們手持警棍、手槍,闖進聚會點,逐個登記信徒的身分信息,並將所有信徒的手機和聚會書籍沒收。隨後,警方以「非法聚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強行將48名信徒押上警車,分別押到不同的派出所。
警方還闖至講道人楊廣青和另一教會同工的家抄家,沒收了個人財物和宗教物品。一些圍觀群眾紛紛議論:「法律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怎麼人家信耶穌也抓呢?」
5月21日當晚,4名信徒獲釋;次日又有20名信徒獲釋;另有19名信徒數日後獲釋;5名同工被判刑11個月至4年不等,關押在墨普東看守所,至今仍有3人未釋放。
「呼喊派」因其大聲呼喊主名的實行而得名。事實上,中共政府將很多團體劃分為「呼喊派」,包括在西方為人所知的基督教團體——地方召會,也包括許多不屬於地方召會的其他團體。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共給該團體扣上「反革命組織」的罪名,之後將其列入國家登記的邪教組織名單(邪教被譯為「cults」,但是那樣翻譯具有誤導性)。按照中國刑法第300條的規定,只要是該宗教團體成員,就會遭到抓捕、拘留或者監禁。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