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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暴政观察员:吴有水:程渊何以成冤?

2021年04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229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宋曦转自博讯网

 今天是程渊他们仨失去自由一年零九个月了!

    这仨人当中,除大志我不曾面谋外,程渊则是我多年的好友,另一个,吴葛健雄则是我的亲生儿子。

    2019年7月22日,得知我儿子失踪的消息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们仨,估计一时难以见天日了——毕竟,在中国的“法制”社会里,我已经从业律师二十余年了。知道,在中国的每一位公民,只要被有关部门抓捕了,都鲜有善终的。偶有被判无罪的,从概率上讲,也只有万分之一、二。但在判无罪之前,或多或少,会在看守所里,呆上那么些时间,也或许,是一辈子。

    但当我得知,我儿子和程渊他们涉嫌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时,我就坚信,他们是被冤枉的——这点,或许那些抓他们、起诉他们和审判他们的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后来的事实,则是证实了这一点:一开始,我和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人员接触时,他们口口声声说:证据确凿!但就是这么个“证据确凿”的案子,侦查期限却一拖再拖,把法律规定的能够延长的期限全部用尽了!就在所有能够延长的侦查期限用尽的最后几天,把三位当事人自己或委托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全部解除了委托,理由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却又不敢让这些被解除委托的律师,去和自己的当事人当面求证。甚至还动用律师的行政管理部门——长沙市司法局,让司法局主管律师的领导挨个儿给那些长沙市的受拖律师打电话,强令他们不得接受委托。

    为什么要强制解除他们三人自己或者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很显然,就是这个案件中,有太多见不得人的事情了!或者,就是根本就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他们犯了那些办案人员所指控的罪行。只要让任何一个可以自主辩护的律师参与了此案的辩护,这些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有可能随时被揭露出来!

    所以,他们必须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把当事人自己及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全部换掉,换上坚决听从他们指挥,甘愿出卖灵魂以换取“大好”前程的律师来配合他们办案,把一个没有任何确实证据的案子,办成“铁案”!

    即便如此,案子到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还是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说明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尽管把所有的能够延长侦查的期限都用完了,还是没有能够找到充足的证据,得以给予他们三人治罪!补充侦查之后,检察院估计侦查机关也确实再也找不到什么证据了,只好硬着头皮,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只要案子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据充实不充实,怎么判,那就是法院的事了。作为检察院,实在没必要,也得罪不起头号权力机关——国家安全局。

    谁都知道,国家安全局,那就是相当于前苏联时期的克格勃。他们所拥有的权力,那远非什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这些“司法部门”所能够媲美的。他们可以做到,说你罪,就有罪,没罪也有罪——后面我将会证明这一点。

    案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的领导和法官,想来也是心中有数的。他们也怕以后会遭到历史的清算。所以案件从2020年5、6月份到了法院,一直就拖着不判——如果真有证据,法官判起来当然也就理直气壮,问心无愧。问题是,显然是没有证据能够判他们三人有罪的。于是,也只好拖着——而且,和检察院一样,继续让侦查机关指定的律师来配合办案,绝不允许当事人家属自己委托律师。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心虚,于2020年9月上旬,偷偷摸摸地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听法院的某法警领导向具体经办此案的赵喆法官电话询问后告诉我们的。他们说是“公开审理”,但在法院的电脑系统里,却找不到该案的任何痕迹,在法院的开庭公告记录里,也找不到任何有关该案开庭审理的公告。当然,三位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也没有在开庭之前告诉任何一位当事人的家属。

    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一个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他们三人犯了他们所指控的罪的,但又要假装说经过“公开审理”,也只能这么偷偷摸摸地。他们要窃取法律给他们三人的权利,当然只能这么偷偷摸摸,谁见过小偷在偷窃的时候,还能光明正大的呢?

    但是,即便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如此之好,控告、审判、辩护三方都安排的是坚决听从他们指挥的人,案件拖到今天也难以判决。

    几个月前去长沙,听一位内部人士跟我讲: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等待国家安全部的答复。因为国家安全部的答复还没有下来,所以,一时判决也难以得出。他对我们说:快了,耐心地等待吧!

    案子怎么判,法院说了不算,得听侦查机关的上级部门说了算。他的这个说法,我是有些存疑的:记得2020年5月份的时候,长沙市检察院的人曾对我说,这个案子是中央政法委主导的,所以他们也作不了主。对这个说法,我也认为是长沙市检察院的人在为自己推脱:毕竟,程渊、吴葛健雄、刘大志他们三个人,也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何以会让堂堂的中共中央政法委来主导呢?他们三人所做的事,我是一清二楚的:无非就是找些残障小青年,有时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鼓励他们自力更生,听听他们自力更生有什么障碍。平时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哪些被歧视的方面。然后,尽他们的力所能及,努力地帮助他们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那些琐屑的小事,平常连普通老百姓都不屑以关注,何以会惊动有无数国家大事要事要处理的中共中央政法委?

    所以,我不信!

    我只信,之所以对他们三人的审判迟迟难得作出,那就是因为没有任何可以勉强糊弄得过去的证据!但既然是被国安部门抓来的,不判又是万万不行的!冤,也要冤到底!

    所以,程渊,就如他的名字那样——成冤了!

    我好心痛,我的儿子!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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