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林新转自博讯网
病历造假为什么频繁发生?专家认为源于“两低一高”。第一是违法成本低。卓小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行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另加罚款,但整体看实际执行不力。同时,法律制度的缺陷有利于病历造假。如目前的法律规定病人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而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历资料,也就无法判断病历造假。
二是造假难度低。在医患信息本就不对称的环境下,信息的不公开更是增大了医方造假甚至是销毁病历的空间。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青松说,患者手上的病历本只是病历的一部分,内容较简单,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详细治疗方案、具体治疗过程的记录,包括医嘱、药品处方以及注射、吃药、抢救等治疗每一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时间等,都保留在医院手中,这里面就有很大的空间。
一位有家属在医院工作的知情人士说:“现在很多医院实行的都是电子化的病历,医嘱、药品处方等都记录在电脑上,修改起来很方便。”如果医院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而院方又存在过失,为推卸责任,值班医生、护士等科室里签过字的人可能全部被叫到场,谁签的字谁马上改,重新做出一份严格符合相关规定的病历,“一环扣一环”让人无懈可击。
另外,病历造假鉴定难度较高也是一些医生铤而走险的原因。专家认为,鉴定执行过程中遭遇多道门槛往往令鉴定无法进行。比如有些鉴定费用较高,直接导致患方无力鉴定,最终无法判断病历有无造假。
北京协和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医生对病历作出修改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的笔误;其次是医生对患者前期进行了初步诊断,但无法确诊,后期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后会对前期的诊断结果作出相应修改。最后一种情况是,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诊断与最后的综合诊断结果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