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王嘉祺转自:https://www.chinaaid.net/2015/04/blog-post_47.html
北京时间2015年4月22日、23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基督徒赵伟良和成洪蓬,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在曹县法院开庭审理,数百名信徒在法庭外进行声援,该案辩护律师陈建刚、付永刚等律师进行了有力地辩护,赢得了法庭内外基督徒们的赞誉和感激。
山东曹县教案缘起于2014年6月25日,曹县五十多名特警,在该县庄寨镇拘捕正在练习唱基督教赞美诗的22名基督徒,其后以他们是“全范围”邪教组织成员为理由,刑事拘留其中12人。7月23日,10人被取保候审释放,但均被强行要求他 们作违心口供,被迫在释放证上签名。之后这些口供成为指控赵伟良和成洪蓬的证据。除了强行逼迫、刑讯逼供、大多数证据都是复印件等司法程序上严重违法外,本案最核心的就是曹县该基督教团体的邪教定性问题。即他们属于全范围教会吗?全范围教会是邪教吗?
从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记者乔农采访律师付永刚可知,控方(检察院)将赵伟良等基督徒的团体定性为邪教组织——全范围教会,主要是公安部门鉴定的现场查抄的电子介质当中,有《真理之光》和《上山之钥》两本书的内容,他们拿此两本书做鉴定,说是邪教物品。出具鉴定意见的单位是菏泽广电总局,而鉴定依据却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保密,不告诉法庭。
其实对于了解近年来中国宗教迫害的人来说,这个鉴定为邪教的依据实际上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去年山东招远“5 28”惨案后,6月3日中国反邪教协会发布的20种邪教名单及11种所谓活跃邪教的详细说明。其中对名列第八的“全范围教会”这样写到:
全范围教会:由徐永泽(2000年4月逃亡美国)于1984年4月建立。该组织大肆散布谣言邪说,将全范围解释为“大、广、深”,意即包括地球上的所有重生得救的人们。该组织以徐所著《教会基本建造草案》为纲领,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宣扬“信主不等于拯救灵魂”,要在聚会时大声哭泣,表示“向主忏悔认罪”,“才能重生得救”,散布“世界将到尽头,灾难就要降临”、“信主能治病”等谣言。
另外在中国各级政府的反邪教办公室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语”“防邪知识我知晓”等的宣传中提及如何识别“全范围教会”:
1、信徒中对教主徐永泽有“徐大叔”的称谓。
2、宣传的材料有《上山之钥》、《真理之光》等。
3、聚会时要大声哭泣。
4、宣扬“信主能治病”。
(见上海闸北区反邪办防邪知识我知晓 网址:http://zb.shzfzz.net/node2/zhabei/node2685/node2689/u1ai618290.html)
以上可见,曹县警方、检察院正是依据去年中国反邪教协会发布的邪教名单和全国各级反邪教办公室对全范围教会的定性与定义,仅仅根据有电子文件《真理之光》和《上山之钥》两书内容,就将赵伟良等基督徒团体定性为邪教的。
显然,这样的定性是完全荒谬的。首先,由中国反邪教协会来认定邪教名单,本身就是非常可笑的。中国反邪教协会是中国政府豢养的一批无良知、无学术水平、无专业权威的所谓社会名流挂名,实际由政府控制的专门践踏宗教自由的机构。成立这个机构的目的,主要是让当局可以避开由政权来裁定宗教正邪而带来的政教合一、政教不分的嫌疑,封住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干涉宗教的指斥和批评。众所周知,宗教及教派的正邪,是宗教之间、教派之间的事情,而中国反邪教协会既不是权威的宗教内部机构、更显然是政府操控机构,由它来定性邪教,显然既没有宗教上的权威性,更是政控制教、政干涉教的典范。因此,去年6月3日中国反邪教协会发布的20种邪教名单也就更是无稽之谈。
其次,在基督教教内,作为一度很有影响的所谓全范围教会,其实也没有被家庭教会界定为邪教。全范围教会又名重生派(英语:Born Again Movement),也被称为哭重生派,又名生命之道教会、全范围教会(英语:All Ranges Church),由徐永泽创立于1968年(当时中国大陆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的教会均被毛泽东政权关闭),是一个以河南省为基地的家庭教会网络,成员有数百万之多[1]。是河南众多家庭教会大团队之一。199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如》(厅字[1995]50号),明确“全范围教会”为邪教组织。1997年,徐永泽在河南郑州被捕并判刑,2000年获释,后流亡美国。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内对重生派是异端持有异议,说它是邪教者更是没有。著名家庭教会传道人李天恩、中国福音会创始人赵天恩牧师、知名中国农村教会史专家张义南等认为重生派不是异端,只是某些地区某些同工在教导方面有所偏差。涉及讨论重生派之书籍,有:David Aikman的《耶稣在北京》Jesus in Beijing: How Christianity Is Changing the Global Balance of Power、赵天恩主编的《真理异端真伪辨》、张义南的《中国家庭教会六十年》等。以上足见,就算曹县基督徒群体属于全范围教会,其实根本不是基督教会内公认的邪教,也不应以邪教罪(刑法300条)来处置。
再次,根据律师陈建刚对记者的谈话,他证实曹县赵伟良等基督徒们都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全范围教会,他们在聚会时也从末大声哭泣,他们只是一群善良、淳朴,按照《圣经》及《使徒信经》等的教导进行聚会、主日敬拜、赞美的基督徒。包括赵伟良在内,对全范围教会没有一点了解和联系。可见,就算全范围教会是邪教,但是曹县教案中的这群基督徒,其实跟全范围教会一点关系也没有。
那当局为何要定他们为全范围邪教呢?据陈建刚律师分析:山东招远全能神事件之后,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召开会议,表示要在山东省内搞一次集中打击邪教组织的活动“决定自今年6月至8月,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挖一批邪教团伙,打掉一批为首骨干”。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曹县公安机关不遗余力,不顾法律程序地对教徒进行抓捕,不排除是为了借打击所谓邪教组织来邀功请赏。“借你项上血,染我顶戴红”,在打击邪教立功受赏的大背景下,赵伟良等人纯真的基督教信徒被抓进官里去。(见陈建刚律师所写《关于不应批捕赵伟良的律师意见书》)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曹县教案完全是中国当局对基督徒的栽赃陷害,是公然违反政教分离、政权裁判宗教、践踏宗教自由的典型案例。这起案例也表明当局对待家庭教会、尤其是农村家庭教会,今后会更多地以邪教罪来处理。中国反邪教协会颁布的20种邪教名单里,与基督教有联系的就有15种之多,以这15种中的某些特征,就可以轻易地将不少家庭教会定为邪教,家庭教会想划清与这15种的联系,也是非常困难的。就是划得彻底干净了,当局也会有新的办法定你为邪教。正如曹县辩护律师付永刚律师和赵伟良见面时,赵说:8月3日,国保大队曾经去看守所做感化工作,告诉他,说无论你认不认罪,这条鞭子抽到你身上去了,要判你三到七年。还说,只要你不去三自教会,哪怕在家里(聚会),也照样构成(控罪)。可见,只要不去三自教会,就有可能被邪教化,就有可能以刑法300条来对待。
警惕家庭教会的被邪教化,的确是当务之急。愿弟兄姐妹通过曹县教案得到智慧、得到力量,不仅要为受迫害的肢体们恒切祷告,更要为所有的中国家庭教会祷告,让众教会都有警醒的心、有无惧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