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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众抗议观察:山东访民耿家峰“寻滋”案判刑4年半 二审驳回上诉

2021年02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5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赵秀金转自博讯网

遭当局以寻衅滋事、妨碍公务、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刑4年6个月的山东省沂水县访民耿家峰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近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维权网本周二发布的案情通报,自2010年5月起,耿家峰就因所在村官严重贪腐等问题而实名举报维权,随即被当局列为维稳对象,多次被恒台县警方以“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警告、拘留。

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耿家峰因举报当地官员运输化工废渣,污染土地,被警方以“故意损害财物”、“扬言实施放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为由,分别处行政拘留15天和10天。

2017年12月,耿家峰被淄博市桓台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出狱后,耿家峰因桓台县田庄镇文庄村的维权人士张岗遭抓捕,多次向各级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举报、控诉恒台县公安局非法拘禁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去年9月29日,耿家峰被山东淄博市恒台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4年6个月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耿家峰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1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耿家峰上诉,维持原判。维权网披露,耿家峰目前疑似在山东省淄博监狱服刑。

编辑: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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