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对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雪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贷款客户礼金,违规借用贷款客户车辆;违反组织纪律,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参加贷款审议会议并作引导性发言,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商业秘密;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办公楼购置装修、贷款审批和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雪峰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丧失,纪法意识淡薄,长期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雪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雪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东营市监委将王雪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王雪峰简历
王雪峰,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北京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94年9月 原铁道部规划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
1994年9月至2003年7月 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行员、计划处副处长、华北信贷局一处副处长、副处级干部,评审二局评审三处处长,评审一局评审三处处长
2003年7月至2010年6月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
2010年6月至2016年2月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6年2月至2019年7月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局长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 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正局级)
曾任政协第十一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