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玉柱转自民主中国
被判刑12年的邓洪成
问:请谈一谈2016年11月15日深圳大抓捕的始末。
答:2016年11月15日中午,有一名网名叫“尖刀”的梁姓朋友,在WHATAPP上通知我,他带着他的台湾女朋友到了深圳,想要见面聚一聚。
下午三点左右,我们在深圳一个地铁站附近见了面,我当即通知了邓洪成,商定晚上在五和的一个酒店见面、吃饭。
同时,“尖刀”联系了深圳的其他网友一块见面,有一个网名叫“新公民”的网友,还专门开车过来,接我们三人一块去酒店。我对这个网友的印象颇深,矮矮的,胖胖的,四十来岁,样子长得有点难看。见面的时候,我站在“尖刀”旁边,他听完我的自我介绍,便马上倾过来和我握手,说:“你就是肖兵?!”很是热情。这个“新公民”其实也是我的网友,只不过一直未曾谋面,他在微信群里比较活跃,出手很大方,经常红包一发就是两百块。我见这个人很热衷于公益事业,便加了他做好友。
晚上七八点钟,我们一行人在五和的那个酒店聚餐,到场一共十四五个人,饭桌上,大家便免不了要谈论政治,邓洪成和李兰海谈论他们的观点,认为改良已经没有希望,革命已成定局。我平时很少说话,在这次饭局上,我同样没谈什么观点。
饭后,按照我和邓洪成先前的约定,餐费实行AA制,人均消费40块钱的样子,那位网名叫“新公民”的网友抢先要买单,被我阻止了。
散了以后,“尖刀”便和其他的朋友一起离开了,而我和邓洪成、李兰海一块回到了住处。住处是租的房子,位于龙岗区坂田,房子里特意安放了十个床位,专门供一些平时来深圳的朋友临时寄宿,而常住人口也就三四个人,我一个,邓洪成一个,沈力一个。
刚回到住所,邓洪成便外出散步去了。不久,沈力回来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有人敲门。把门打开,一二十个警察便鱼贯而入。
警察进屋以后,没有出示搜查证,便无所顾忌地在屋子里面翻箱倒柜,我有五个手机,当时就被他们扣押了,而且,我们在房子里就被限制了行动自由,即使去趟卫生间,警察也会如影随形,因此,根本没有机会向外界发出消息。有一个细节,房间里有一个单间,是邓洪成的个人住处,里面放了一张席梦思床,警察问那张床是谁睡的,李兰海站出来,故意说是他住在那里。
在这个过程中,沈力和警察发生了冲突,沈力冲着警察叫喊,说我们是纳税人。。。警察根本不管这一套,威胁沈力,说我们可以告你袭警。我出面劝阻了沈力。而沈力印刷的一些政治方面的资料,也被警察全部抄走。
抄完家,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李兰海、沈力还有我三个人直接被带到龙岗区的一个派出所。
11月15日晚上,我们就在派出所被审讯了一个晚上,警察的来势很凶猛,态度也相当严厉。我们的手脚全部被戴上了铐子,坐在审讯椅上,完全动弹不得。我听见沈力在隔壁抗议,说你们做得太过份了。也许是抗议起了作用,后来,警察把我们的脚镣解开了。
对我们的审讯,警察采取的是车轮战法,几批警察轮流审讯。当时,我对其中的国保人员说,你们这样把我们抓起来,过几天国际社会就会全部知道。那些国保就说,我们不管那么多。此后,国保人员还拿出他们抓捕邓洪成的视频给我们看,我这才知道邓洪成其实也被抓了。
随着审讯的深入,警察又拿出“新公民联合会”的简介出来。我问他们这些资料是从哪里弄来的。他们故意说,是从我们的房间搜出来的。但是,我知道,他们在撒谎,因为这些资料是高度机密的,而我们的房间是一个公共场所,几乎藏不住任何秘密,因此,它们被转移,藏在王威家里,由他秘密保管。因此,我当时就认定,王威也是凶多吉少。
其实,在抄家的时候,我就有这种预感。因为王威的电脑放在我们的住所,当时,国保打开了电脑,而里面就有王威的个人信息。很容易就能联想到,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王威,并且在王威的房子里搜出了这些资料。王威是河南人,三十岁左右,公开的职业是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主管。
后来,我才知道,不仅王威被抓了,我们在南山区的另一处出租房,也同时被查抄了。因为在抄坂田住所的时候,丁岩和刘金剑的个人信息也暴露了,而他们住在南山的另外一个住处。同时被带走的,还有王军和黄阿郎。因此,那天晚上,据我所知,至少抓捕了九个人。
丁岩,二十二岁,哈尔滨人,专门从事民运工作。刘金剑,二十岁,广西玉林人,才进入民运圈子不久,平时做点小生意,被抓的时候,正给一家公司当保安。
国保问我是不是“新公民联合会”的成员。我当时没有立即回应,过了十多分钟,我承认了。于是,他们步步紧逼,问我谁是这个联合会的会长。我说不清楚,即使清楚也不能出卖朋友。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问,是谁介绍我加入这个组织的?我当时没有立刻回答。不过,几天之后,我还是承认了介绍人是邓洪成。
等到2018年法院开庭,刘桌华告诉我,这次抓捕主要是针对“新公民联合会”这个政治组织。我问他一共抓了多少人,他说抓了十八个人。刘桌华也是联合会的成员,他比我们晚抓捕两个月。
通宵审讯,直到11月16日天亮才结束,完了,我们被安排到派出所的一个监视室,临时睡了一会。在此期间,国保还专门找来了一个娄底籍的深圳警察,来做我的思想工作,让我配合他们,举报其他人的犯罪事实,争取立功。我承认自己介绍过一些朋友来深圳玩,聊天,其他事情一概不知,没法立功。后来,这个警察又让我招供“新公民联合会”的其他成员,也被我拒绝了。
11月16日下午,我们一行人被送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在这里羁押的时间很短暂,只关了一个晚上)。在这里,我看到丁岩被铐在看守所大厅的凳子上,我和李兰海关押在一个监室里,我和李兰海聊天,分析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认为是他们在那个聚餐的酒店宣扬革命,被混在里面的警察的线人举报了。李兰海说:“本来以为只要三天就可以出去,但现在这个样子,可能要关上三年。”结果被他不幸言中,真的被关了三年。
后来,我才知道,还不是被警察的线人举报,而是国保人员直接混在其中,他不是别人,正是11月15日晚上聚餐时“尖刀”约过来的那个网名叫“新公民”的中年男子,这个平时出手大方,善于笼络人心的人就是国保。2018年8月20日,我们这桩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当天晚上,他就是被这个网名叫“新公民”的警察亲自带队抓捕并审讯的,这个国保人员自称是广东梅州人。
而邓洪成和王威则关押在我们对面的那个监室,路过的时候,我见到了王威,我非常生他的气,认为是他泄露了“新公民联合会”的资料,我用手指着他,而他的表情却显得有点莫名其妙。
11月17日,我们又从深圳市第一看守所转押到龙岗区看守所。在这里,我见到了更多的同案人,其中还包括宋立前,他是山东人,我不清楚他是不是“新公民联合会”的成员,但是和邓洪成关系很好,他们俩走得很近。
刚到龙岗区看守所,狱医在作身体检查的时候,还问我们到底做了什么事,是不是贩毒?怎么这么敏感?当时,我和丁岩押解在一起,都没有作声,没有回应这位狱医。进监室前,在看守所的走廊上,我看到邓洪成、王威、黄阿郎,好像还有王军。趁着一个警察不注意的机会,我责怪邓洪成,不无担心地说:“这下惨了,大家都进来了。”邓洪成还安慰我们,说你们进来,不过只是休息一下,很快就会出去,只有我事大。邓洪成,五十三岁,祖籍湖南岳阳,户口地在江西,我在海南便认识他,先前他是专门干拆迁的工作,后来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革命家,“新公民联合会”的发起人便是他,他也是会长。
问:深圳的警察之所以大动干戈,是不是和这个联合会有关?
答:我的判断,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警察从一开始就知道有这样一个组织存在,直接原因应该就是那个网名叫“新公民”的国保人员,利用平时发展的关系,进入到我们这个小圈子,在抄家的过程中,意外发现的。
“新公民联合会”大概成立于2014年,是邓洪成一手创建的。来深圳之前,我们在海南海口就认识,他平时主要是在海口参加一些饭局来讨论政治。在他的起诉书上,他陈述了自己思想转变的理由,那是发生在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他作为民间的志愿者,去汶川援助,却发现政府的办公楼没有倒,而学校的校舍却倒了,从那以后,邓洪成意识到,中国的制度必须要改变。
2014年左右,应深圳的朋友邀请,邓洪成来深圳专门从事民运工作,期间,他先后请了我两次,我都没有来深圳,后来,我被海南的国保人员驱逐出境,这才来深圳发展。而邓洪成到深圳以后不久,便成立了这个联合会,宗旨是推翻中共政权,在中国建立民主宪政的政治制度。首批成员有九个人,不过有些人陆陆续续退出了,同时又慢慢地发展了一些新的成员,到被抓的时候,“新公民联合会”大概有一二十名成员。
联合会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联系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的朋友,在这几年时间,先后有两百人和我们见面聊过天,主要是交流思想。我到深圳以后,邓洪成就让我联系朋友过来,我前前后后就邀请了四十余位朋友来过我们的住所,不过,我向国保只承认了二十来个朋友。其实一开始邓洪成并没有告诉我有这个组织存在,他的保密工作做得还是挺不错的,哪怕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只要火候未到,他便会守口如瓶,直到2016年10月份,他才告诉我并让我加入“新公民联合会”,我实在推托不过,过了几天才答应下来,结果加入以后不到一个月就被抓了。
新成员的加入有专门的流程,首先是写申请书,大意是本人志愿加入新公民联合会,服从组织安排,不出卖组织,为民主而奋斗。。。等到申请书被批准以后,便是对着会徵宣誓,会徵是一只鹰的头像,寓意是冲破黑暗,奔向光明。宣誓期间,有一个主持人,有一个见证人,宣誓完毕后,新成员在申请书上按下自己的手印。这样,他就成为“新公民联合会”的正式成员。
当时,我并不支持写申请书这种做法,考虑的正是担心这有可能成为警察的把柄,但是,邓洪成坚持说要履行这一入会手续,我也就没有再坚持。结果,在后来提审的过程中,警察就把这份申请书给拿出来了。
新公民联合会也并不只是局限在交友聊天这样的事情上,还在我没来深圳之前,他们就开展了一些具体的政治行动,比如,在家里印刷了很多反共的政治传单,张贴在深圳的一个旅游景点。
因为我平时很少谈论革命的话题,等到2016年开庭的时候,我才知道,邓洪成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并没有和我说,在起诉书中,警察指控邓洪成去香港联系资金,每个月少则募捐几千,多则上万;还指控他去香港联系武器,包括五支手枪和一百发子弹。有香港的朋友还送了一架无人机,用于侦察,这件事情我们都知道。
李兰海,四十多岁,以前经营煤矿矿山,他并不是新公民联合会的成员。得知李兰海以前有过经营煤矿的经历,邓洪成便向李兰海打听到矿山搞炸药,警察指控他计划用炸药炸深圳市政府。
警察还指控邓洪成要求大家去踩点,经常去深圳的政府机关附近侦察,寻找合适的目标,并搜集他们的住址,等来机会一来,绑架市委市政府官员。
警察还指控了一件事情,有一段时间,资金紧张,邓洪成召集大家讨论如何筹集经费,当时他提出了一个方案,要去绑架一个腐败的村官,但是,大家在讨论这个计划的可行性时,其他人认为这样做风险太大,因为大家反对而放弃。
被抓捕前的四五个月,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开讨论会,由沈力主持,主要是宣扬革命,大概搞了一个月。
警察把所有这些事情串连在一起,给我们定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一共被判了十人,还有几个人被取保候审,而邓洪成作为主案犯,被判十二年监禁。
王威被判五年半。新公民联合会专门成立了两家公司,王威负责公司的开发和经营,公司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有通过公司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王威把自己的车子抵押给银行,贷出十万块钱给联合会做经费。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招募一些有民主思想的退役军人,储备人才。除此之外,王威还采访一些退役军人和律师的家属,整理成文稿发表在外媒。因为做的事情比较多,比较细,因此,王威判得也很重。
王建华,四十八岁,河南人,大学毕业,之前是开公司的,警察指控他担任联合会的副会长,被判四年半。在开庭的时候,王建华还托我给他办一件事情,他有一个两三岁的儿子,患有心脏病,他知道我刑期短,让我获释之后找人募捐十万块钱给儿子治病。
丁岩,被判三年半,警察指控他担任联合会的秘书长,平时负责踩点,侦察的工作。
刘桌华,被判三年半,警察指控他宣扬罗伯特议事规则,并且利用这个规则宣传民主思想。
王军,被判三年,警察指控他的理由是他愿意当杀手。王军说只要能够把他的妻子送出国,他就愿意当杀手。
李江鹏,四十岁左右,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任职,警察指控他担任联合会副会长,刑期未知。
肖兵,联络朋友交流思想,被判三年。
李兰海,被判三年,他并不是新公民联合会的成员,也并不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警察指控他的理由是交游广泛,全国各地到处搞串连,宣扬革命的思想,并且计划用河豚来投毒,还有涉及到联系枪枝。
沈力,四十三岁,湖南益阳人,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警察指控他煽动暴力革命,刑期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