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林新转自博讯网
葛兰素史克(中国)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少数医药行业组织、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福建漳州药品回扣案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无一幸免”;赛诺菲被曝通过研究经费、现金报销、礼品赠送等方式,向70多家医院的500余名医生行贿,最为知名的大型三甲医院均赫然在列。
“这些形式都是药品回扣的‘异形词’。”一位一线医生直言,这些几乎是惯性运作的常用模式,是行业的“集体舞”。
山东一位市级医院医生透露,一个有处方权的内科医生一个月药品回扣能拿1万多元。而这些只占药品回扣的小头,60%至80%的回扣用于公关分管院领导、药剂科主任、器械科主任、药房等。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虽然最近被曝的是外企,国内药企的情况并不亚于此。
他指出,国内药企原创药少,难以凭产品特性来竞争,只能在营销等方面竞争。从这一点说,国内药企行贿可能更严重。跨国药企之所以可被举报、查证,恰是因为管理严格、证据充分,国内一些药企想查都找不到证据,更乱。
“现象普遍存在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但说明它有存在的条件。这些条件不改变,现象就难根除。”同济大学教授王永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