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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路路:中国强制拆迁观察年度专题简报(2020):违法强拆部门的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65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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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部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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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民事责任

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并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行政责任

1“对野蛮拆迁,严重侵犯居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法严肃处理。”擅自强制拆迁有被吊销拆迁资质、停止拆迁、影响土地使用权行使的风险。

2、拆迁人通过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的;强制进入被拆迁人住宅搬走其财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殴打被拆迁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拆迁人可能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中国民主党中国强制拆迁观察员 郑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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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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