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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众抗议观察:大批政治犯“被精神病”,《精神卫生法》沦为空文

2020年10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88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赵秀金转自博讯网

据人权网站“民生观察”的统计,该网站自2007年12月起至今就记录了中国各地五百一十个“被精神病”的个案。

今年四月因到北京王府井发政治传单被关入山东临沂第四神经病院的丰晓燕,如今已出院。据丰晓燕的女儿Alice说,她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摧残,说话大舌头,思维不如以往流畅,行动僵硬,脑袋发木,腰痛严重。

7月25日出院后,她在家被强迫吃药,碳酸锂缓释片一天两次,早晚各一片,帕利哌酮缓释片早一片,富马酸喹硫平片一天一片。

8月29日,她被常年家暴的配偶杨光再次送入医院,9月15日出院后的用药是丙戊酸钠缓释片、奥氮平口崩片、劳拉西泮等等。

2013年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Alice认为,丰晓燕从未做出过以上行为,而且王府井派出所的指控不实,因不符合扰乱公共 秩序罪,她也从未认罪。丰晓燕从未进行精神检测,她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入院前自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患有严重精神病的前提下,被警察强行拖行至医院。

在这期间,主治医生潘虹禁止丰晓燕的女儿查阅病例,临沂卫健委对她投诉医院未进行精神检测强制收容等一系列违规行为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Alice为营救母亲受到软禁、监控,至今行动、言论不得自由。她控诉临沂第四人民医院及医护人员严重违反 《精神卫生法》,并犯下医疗事故罪、非法拘禁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中国公共卫生专家万延海告诉本台,多年来中国以专制手段打压公民的本质未变,维稳机构从收容所、劳教所一路演变到精神病院,尤其是近年来当权者更注重思想控制、“被精神病”随之猖獗。

“联合国人权机构、世界精神卫生的同行应该要特别关注中国在法律之外、公安政法系统的管控政策。中国废除收容制、劳教制度后,把很多负担集中到精神病院。卫生部门的精神科可能更在乎《精神卫生法》,公安部和民政部等其它部门可能对它也知道得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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