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秋转自博讯网
如果说你们是通过老百姓选举产生的,那一定是你们自己;
你们自己任命自己为“人民代表”。
你们还向社会承诺,要“监督”政府与法院;
老百姓需要你们履行监督职责时,你们却将“监督”修改为“民事”、“劳动争议”,对于枉法裁判、流氓行政侵害还能定性为“民事”、“劳动争议”?
“民事”、“劳动争议”皆可拒不履行“监督”职责?
你们真就感觉不到脸红?
建议你们停止挂羊头卖狗肉,将:https://www.npc.gov.cn/网站关闭。
我不懂什么是历史,古装喜剧早已成为当下,也许你们早已成为千古罪人。
中国劳工何大才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议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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