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伟转自博讯网
2004年,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民营企业家吕动力蒙冤入狱,财产损失数百万元。至今,冤案已经发生14年,仍得不到纠正。吕动力问:民营企业家真的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自己人”?
民营企业家吕动力发展之路
吕动力是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的民营企业家。他自1988年下海经商,先后经营过歌舞厅、录像厅、汽车,挣了一些钱后又承包了一个果园。因当时苹果价格很好,销量也不错,吕动力开始走上了富裕之路。从1991年开始,他一边经营果园,又一边经营千阳县农机综合经营部,主营农资产品,其中包括农机配件。
后来,吕动力(当时叫吕红杰)为了经营农机配件方便,1998年决定注册“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了公司名称中有“动力”两个字,1998年11月,吕动力在千阳县城关派出所改名为吕动力。1999年3年到工商局取得公司预核准名称“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随后刻公章和设立资金账户。
为简化评估等手续,减少资产评估费用,1999年7月4日,吕动力以现金投入方式注册成立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阳机械公司”),注册资金60万元人民币。
巧合的是,这时千阳县动力机械厂准备改制。千阳县动力机械厂是一家国有企业,吕动力以前也是这个工厂的职工。千阳县动力机械厂(以下简称“千阳机械厂”)因资金用于盖职工住宅楼,运营资金不足等原因,生产经营出现问题。1996年10月左右,该厂停产。厂里200多名工人,除个别管理人员,其余都放假。到了1999年,该厂拖欠了大量债务。1999年1月20日,该厂委托宝鸡市会计师事务所千阳分所对企业1998年8月30日前资产进行了(账面)评估,评估结果:净资产-55.08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职工住宅楼)。
千阳机械厂停产后,拖欠水电费、职工工资等两年多,经常起纠纷,搞得县领导非常头疼。为了解决该厂的问题,县领导决定对该厂进行改制。1999年7月8日,根据省、市、县有关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政策精神,千阳县体制改革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建县动力厂改制工作组》的通知,决定从千阳县计经局、人事局、国资局、审计局、土地局、体改办、工商银行等20多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千阳县动力厂改制工作组,于当年7月12日进驻该厂开展工作。起初,工作组与工人协商,将所欠的工资作股投资,工人们不干;劝债主们放弃债权转股权,债主们也不同意,并且生怕工厂关门后债务落空,急于索要债款。在这种情势压迫下,千阳县决定将厂子卖掉。
由于有机械生产和经营的经验,并且对该厂比较了解,吕动力决定考虑接手该厂。吕动力当时同时与其它6家企业竞争兼并千阳县机械厂,最终吕动力中选。
1999年10月14日,千阳县动力机械厂法定代表人杨玉宏与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动力签订《企业兼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1. 最后审定移交企业净资产为-466,106.36元(包含97亩土地,并剥离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实资产等),负债总额5,862,241.07万元。
2. 千阳机械厂整体划转给千阳机械公司,千阳机械公司承担千阳机械厂全部债权债务。
3. 甲方接受乙方全部职工257人(其中离退休36人,固定人员55人,合同制人员121人,待处理人员45人),在双向选择前提下,重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事业保险金,继续供养38名离退休人员,确保未纳入统筹的补贴、医疗、丧葬、抚恤等各项福利待遇的落实,特别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4. 千阳机械厂原拖欠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职工工资、医疗费等由千阳机械公司负担,逐步予以清偿。
当时,陕西省千阳县公证处对兼并协议进行了公证:“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属实;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则》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以及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吕动力兼并千阳机械厂后,补发了拖欠两年多的工人工资,补交了欠下的水电费,使得工厂重新运转起来。到2002年后,农机价格上涨,吕动力又先后与宝鸡地区一些大的国营企业建立了协作关系,为它们生产零件,这样就避免了当时市场上大量的收到产品不给钱的“丢货”损失。其中,陕西宝鸡生产的太脱拉重型卡车的部分配件就是由千阳机械公司生产配套的。该厂盈利大增。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2002年之后,全国各地土地价格上涨。
2003年春,时任千阳县县委书记刘升周带着一个老板(据说是宝鸡县的人),来到动力机械公司厂区参观。
刘升周找到吕动力说:别经营了,把土地(97亩)转给我的朋友吧。
吕动力:可以啊,按什么价格?
刘升周说:按你当时接收时的价格(3.5万元/亩),同时转相应的债务给他。
吕动力:那不行,我经营这些年,土地也升值很多了。(2003年当时周边土地价格9万元/亩)。
说完他们就走了。
过一段时候后,刘升周书记又找吕动力一起吃饭,再次要求吕动力将土地按接收时的价格转让给他的朋友,另外再补偿吕动力50万元。吕动力没有同意。
厄运来临——投入资金和心血经营5年的厂子被抢
2003年6月19日,千阳县法院受理千阳县财政局诉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一案,千阳县财政局以1999年10月14日兼并双方签订的兼并协议在企业净资产及职工安置等方面与1999年8月26日草签的兼并协议及有关部门批复有重大变化,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为由要求法院判定兼并协议无效。
2003年9月2日,陕西省千阳县人民法院对千阳县财政局诉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1. 陕西省千阳县动力机械厂与被告千阳县动力机械厂有限公司签订的企业兼并协议无效;
2. 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兼并协议取得的陕西省千阳县动力机械厂的全部资产返回给千阳县财政局。
诉讼费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吕动力不服上诉。
2004年5月10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千阳县财政局诉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一案发回重审。
2004年9月27日,陕西省千阳县人民法院对千阳县财政局诉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1. 陕西省千阳县动力机械厂与被告千阳县动力机械厂有限公司签订的企业兼并协议无效;
2. 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兼并协议取得的陕西省千阳县动力机械厂的全部资产返回给千阳县财政局;
3. 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赔偿千阳县财政局资产损失79014元。
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一、二审共计209500元,由千阳县财政局负担69500元,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4万元。
2005年1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合同纠纷案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决。
更大的厄运降临——蒙冤入狱
2003年6月19日,千阳县财政局到法院起诉兼并协议无效后,吕动力非常气愤——厂子自己投入资金和心血经营了4年,现在有人想抢走,再联想到刘升周书记找自己谈放弃厂子的经营,将土地原值转让他人,认为是刘从中做鬼,于是将自己知道的一些关于刘升周在其它事务中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牟取私利的一些行为向上级部门实名举报。后来,吕动力知道这些举报信又都由上级部门转到了刘升周书记手中。
2004年2月24日,陕西省千阳县工业局向公安局报案称吕动力滥伐林木,公安局立案(2005年8月25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认定吕动力滥伐林木罪不成立)。吕动力知道,这是刘升周书记要求公安局办的案件。吕动力只得外逃到其他省份躲避。
2004年8月2日,千阳县财政局向千阳县公安局报案,称吕动力在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实际所谓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过程:
为尽快办理兼并,减少资产评估等手续,虽然自己有多处资产,但不能及时变现,吕动力为简化注册千阳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过程,于1999年6月11日,吕动力借款60万元到公司账户注资;当年6月14日,千阳县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999年7月4日,工商局核发千阳机械公司营业执照。当年6月14日,吕动力出具借条向千阳机械公司借款60元,还清了向千阳县人民医院借款。当年10月至12月,吕动力分多次将60万元借款全额还回公司账户。另外,吕动力个人还另外借给公司十多万元以供公司运营。
退一步,即使构成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金,到2004年8月2日也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溯时效,并且整个过程并没有对企业、企业职工以及其它任何人造成损害。
2004年9月22日,千阳县检察院批准对吕动力逮捕,涉嫌罪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发林木。
2004年10月16日,吕动力被逮捕并羁押于千阳县看守所。
吕动力被逮捕关进千阳县看守所后,2004年11月左右,千阳县法院时任执行庭庭长付建平将吕动力从看守所提到法院四楼一个会议室里,四、五个一起与吕动力谈话,要求吕动力放弃机械厂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只要同意,立刻从看守所把吕动力放了,并且补偿吕动力50万元,吕动力表示不同意。吕动力当时表示相信法律,相信刑事、民事官司自己都能赢。吕动力记得当时他们还做了一个笔录。
2005年8月25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吕动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后记
千阳县政府收回千阳县动力机械厂后,工厂停产,设备变卖了数十万元人民币,工人遣散,土地出租。
2011年9月1日,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升周辞去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据说,刘升周是因病休养。
出狱后,吕动力提起刑事和民事申诉上访,至今仍未解决。刑事错判,谁会纠正?财产损失数百万元,谁会补偿?
吕动力说,自己当时也不十分清楚手续的问题,但认为县里20多个部门参与兼并的相关事宜,且经过千阳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兼并方案,兼并签有协议。兼并后,国土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由于是县里最大的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从此,自己还经常被通知参加县里召开的一些会议。因此,认为就应该没有问题了。千阳县有关部门迟迟不完善手续,就是怕承担责任,但是又默认当时实际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如没有大事情,就这样了;如职工不满闹事,就以未批准为由否定该兼并。不过,没想到这个灵活做法,被人利用抢劫了自己的资产,并使自己蒙冤入狱。
民营企业家,真的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自己人”?
吕动力
电话:17071151500/18510009328
2018年11月12日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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