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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镇管理暴行观察:陕西省白河县前政协秘书长强抢私宅中共城镇管理暴行观察:

2020年09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1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磊

转自华商论坛

   陕西省白河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2008年陕西省白河县要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要拓宽街道。县城建局要把我们的合法房产拆除给时任白河县政协秘书长郑学明建门面住宅房。(郑学明原有房子在我们北侧,他的房子由于阻碍交通全部拆除,而由于他是政府官员,我们是平民百姓,所以政府职能部门要把我们的合法房产拆除,由政府出钱盖六层房子补偿给郑学明),我们据理力争,拼死阻挠一次又一次的拆除,后来他们又采取极其卑鄙的手段,先是用一辆报废车撞倒墙体,致使商店内货架坍塌,商品毁坏,后来半夜用铁锤砸毁我们商店的墙,再后来又给邻里挖地基时有意向我们侧墙内挖破坏了我房子墙体。但最终他们也未能得逞。

   2009年初,县城建局为了尽早给郑学明建安置房,后来经过协商,先让我们搬走,由开发商先盖房,保留我们商店的原址原面积不动,由开发商出面和我们签协议保证,并给我们出具了施工图纸,图纸清晰的标明了我们商店的位置和面积不动,我最终同意了。

  过了三个多月后,也就是2009年7月21日,开发商准备施工时,图纸居然变了,上面没有我们商店的位置了,全部归为郑学明所有,我们据理阻拦不让施工,并且在原有商店位置建起了围墙,不久又被不法分子半夜拆除,我再建后又被拆除,反复拆除三次后,我被折磨的生病卧床,我在外打工的大儿子闻讯赶回家探望,然后被城建局叫去谈话,他在不完全了解情况和政府的压力之下与城建局签订协议(城建局谭局长说,如果不签协议什么都得不到,三天内强制拆除,迫于压力,我大儿子签订了协议),由开发商购置20平米一间车库作为门面房补偿给我,产权过户到我小儿子刘伟本人。

  由于车库的实际价值很低根本不足我原房屋的实际价值,并且开发商没有履行所签协议,我就把开发商告到县法院,一审败诉,我又上诉到安康地区中院,中院判决发回重审,又败诉,我继续上诉,直至2010年12月第四次中院开庭,法院判为属于政府行为,由政府妥善解决。

  时至今日,判决书已下发二年多了,我已去了无数次县政府和市政府,他们也未能给我有效解决。我住了三十年的房子,被政府职能部门串通开发商,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方法,拱手送给了政府官员。

  我们全家人都是平民老百姓,无权无势,而郑学明时任白河县政协秘书长,现任白河县技术监督局局长,难道这不是官官相护,欺压老百姓的典型案例吗?当官的房屋阻碍了交通需要拆除,就得拆掉平民的合法房产补偿给当官的吗?天理何在!如此下去,社会如何和谐?百姓如何生存?

  我们是普通老百姓,眼看着强权势力的胡作非为,却无能为力,我是无路可走,因此,我强烈请求上级政府和新闻媒体为我们弱者做主,依法严惩违法违纪干部,撤销郑学明非法所得的房屋证件,归还我的合法房产房屋,我们孤儿寡母全指望上级政府的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在此,我们全家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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