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高度重视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统筹协调司法、执法、外事等方面资源力量开展追 逃追赃,突破了一批重点难点案件。
2018年8月,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本来2015年成了'百名红通人员'后,压力就比较大,国外的华文媒体连照片什么的都登出来了,在朋友圈里很丢面子。看到五部门敦促投案的公告后,自己 内心越发纠结和犹豫了。”“百名红通人员”第51号,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刘宝凤说。
2001年11月因挪用资金行为被举报后携妻儿外逃的刘宝凤,在海外的生活并不如意,主要靠在汽车修理厂打工为生,与当年在证券公司的风光体面相去甚远。 敦促投案公告发布的4个月后,远隔重洋的他写下回国投案承诺书,并于2019年6月29日回国投案。
“连续开展多年的‘天网行动’,已经产生了显著的震慑效应。”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
反腐败追逃追赃,既要把人追回来,也要把赃款追回来。 近年来,我国追赃力度持续加大,运用政府合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手段,对境外赃款进行查找、冻结、没收和返还,努力实现境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共追回赃款185.76亿元,平均每年追回赃款近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