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翔转自博讯网
毛泽东的“大民主”是极权主义民主兼民粹主义民主,它是独夫专政与多数暴政的统一体。这种“大民主”排斥自由、拒绝宪政、罔顾人权、蔑视法律、破坏秩序,是任何一个正常运转的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的。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赞颂这种“大民主”,他们认为毛式“大民主”也曾经给过人民以参与政治、追求平等、反对官僚、抗衡体制的真实民主机会。他们说,毛泽东利用了群众,而群众也利用了毛泽东,因此“大民主”仍然具有某种“人民性”(如“人民文革”论)。换言之,“群众”与毛泽东之间的“大民主”交易,仍然是一笔有价值的交易,具有潜在的“双赢”的可能性。那么,“大民主”果真有丝毫的民主价值吗?
不能否认,“大民主”确实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将分散的个人聚集成“群众”的机会,也确实给“群众”提供了一个“揭发阴暗面”的机会,如果不是这样,“群众”是不会无缘无故受人驱使、为他人做嫁衣裳的。然而,这种机会是虚幻的,因为它注定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结果,也几乎完全没有什么正面意义。
我们以反右运动为例。虽然在反右运动中“大民主”的运用不如文革那么长久、那么广泛,但是,当年的右派在整体上比后来的红卫兵、造反派有着更高的“民主素质”和更鲜明的独立意识,因此,如果右派们尚不足以运用“大民主”方式获得积极的民主成果,所谓“人民文革”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1957年5月1日之前,毛泽东差不多用了半年的时间,循循善诱、苦口婆心,披肝沥胆、掏心挖肺,硬是要把“大鸣大放”的“大民主”给推销出去。人们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毛泽东的民主诚意。即使是在今天,我们也仍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毛泽东的“坦诚相待”仅仅是为了“引蛇出洞”、“诱敌深入”。名义上,毛泽东是邀请“群众”帮助共产党整风、除“三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而其真实的用意则包裹在一系列的阴谋之中。按当年的情形设想,毛泽东大概是希望利用“大民主”来出一口恶气,以报苏共二十大以后党内反个人崇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反冒进”、中共八大“反毛泽东思想”的私仇。而当年那一批“旧知识分子”的“人民性”恐怕不如后来的红卫兵、造反派,他们不太懂得向“人民的领袖”投怀送抱,与他互相策应、里应外合,倒是更懂得反过来利用了毛泽东。如果当年的知识分子能够一心一意供毛驱使、受毛利用,也许整风运动早就顺理成章地发展成了提前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至少,也能按照毛泽东的如意算盘,重演一遍延安整风时党内低层“审干”“抢救”、高层权力重组的大好局面。可是,极右分子们却没有走上毛泽东的预定轨道,这笔“大民主”生意只维持了五十天就单方面告吹。毛泽东翻脸不认帐,“大民主”的“人民性”也就立刻转换为“党性”,知识分子群体也就不复拥有作为“群众”的资格了。
反右运动已经昭示了“大民主”的命运。它说明,“大民主”与“大专政”中间只有一层窗户纸。如果独裁者不能从“大民主”中获益,任何人也休想从“大民主”中获益!对毛泽东来说,反右是一次失败的“大民主”,他可以用“大专政”来挽回他的失败;文革是一次成功的“大民主”,他仍然用“大专政”来巩固他的成功。后果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对“人民”或“群众”来说,等待着他们的,则永远只有彻底失败的“大民主”。
归根到底,“大民主”不属于人民,它不仅不是民主,而且与任何意义上的真正的民主均势不两立。“大民主”之所以不具备民主的价值,第一,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公民的权利为基础,而是以领袖的临时授权为基础,这授权随时可以撤销;第二,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法定的规则为依据,而是以领袖的号召及其个人“诚意”为依据,这号召及“诚意”随时可以变更;第三,是因为“大民主”不是以稳定的制度做保证,而是以领袖的个人承诺做保证,这承诺随时可以收回。反右如此,文革亦复如此,红卫兵、造反派、左派,他们虽曾在“大民主”的旗帜下风光一时,但是,他们与57年的右派一样,也都是“大民主”的绝对牺牲品。只不过右派是被动的牺牲品,而红卫兵、造反派、左派是甘于被极权利用的主动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