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7月22日,在省追逃办统筹指挥下,经临沂市、平邑县两级纪委监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潜逃21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付尚启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
付尚启,男,1944年11月生,平邑县新华书店白彦镇门市部原负责人,涉嫌挪用公款罪,1999年5月潜逃。同年6月,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对付尚启立案侦查。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由平邑县纪委监委办理。付尚启外逃后,先后辗转藏匿于北京、上海、枣庄等地,身份隐藏深,对抗心理重,案件线索少。平邑县纪委监委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多次分析研判案情,制定追逃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追逃不松劲,工作不断档,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在政策感召和法律震慑下,付尚启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付尚启潜逃21年后投案自首,是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追逃追赃的重要成果,是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外逃人员的追缉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