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林转自博讯网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9月20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9月22日上午,秦永敏巅覆国家政权案将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据说秦永敏先生的两位律师:郑州马连顺、广西李春华均先后接到庭前会议通知。
根据201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明文规定了庭前会议程序,及某些法律人的司法实践总结——庭前会议可以抑或应该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整理证据,整理控辩双方意见和争点,非法证据排除,确定出庭的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名单,以及开示新证据、回避、管辖权异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精神病鉴定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
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等与审判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审判人员还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对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所以,特别提醒,对起诉书上提到的相关证人证言或被支助问题有疑问的,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出具了证言的,请急速联系秦永敏的律师,说明情况,以便还秦永敏和自己一个公正。
马连顺律师电话:13383866589
李春华律师电话:13317617800
中国人权观察 徐秦发布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