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恒转自:大纪元
常州访民遭迫害 吁请撤除“学习班”
更新 2009-11-13 2:30 PM 人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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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采访报导) 江苏常州居民徐静文住宅于2005年遭非法强拆,在上访无果后,她接受了信访局的建议,于2007年开始诉讼,唯经过近2年不断的努力,2009年10月15日中院还是驳回了她的上诉,她对司法的不公、上访遭受非人道的对待,以“天下奇闻”来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帮她讨回公道,强烈请求中央撤除为上访人员设的“学习班”。
2004年3月15日,常州市武进区国土资源局对徐文静一家发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处理决定书》企图强制拆迁她家房屋。就此她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武进区人民法院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撤销该决定书。
未料在2005年2月6日,国土资源局再度发出《责令交出土地处理决定书》,责令他们交出土地腾空让房。她依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书。同年5月16日,一审判决驳回她的诉讼。
她于2005年6月6日收到该判决书,在准备提交上诉书的时候,国土资源局在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征地审批合法手续,甚至连最起码的电话都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在2005年6月10日上午十时左右趁他们全家出门外出时,把她家合法拥有423平方米合法住房拆除,家里所有的一切全部被抢光毁掉,据她估计损失达300万元以上。
在诉讼尚未确定时,国土资源局就把她的房子非法拆了,她于6月30日又提起上诉,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她认为法院与地方政府相互串通勾结,利用职权非法枉判,这是司法腐败。
徐静文表示,当初资源局责令他们搬迁时,423平方米的房子赔偿不到12万元,由于补偿标准不一,且差距太大,他们未予签字,但还是被强拆了。事后经信访部门查实,建议他们诉讼,但是相关单位不予受理。
在2007年12月16日她又以被告常州市武进区国土资源局拆迁他们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而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4日立案审理后,几经曲折终于在1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最后以“不足以证明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系武进区国土资源局所为”,在2009年10月15日驳回上诉。
徐静文说百姓维权真的是很艰辛,在2009年2月5日及9月28日,她依法上访,两次截回遭非法拘禁,关押在人民政府专为上访人员设的“学习班”,她称那地方是人间黑地狱,她24小时被套上枕头套,见不到一丝阳光,过着非人的生活。官员对她说:“你跟政府斗是斗不过的,只有好好的配合地方政府搞开发建设,一切按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办事”,并迫她写悔过书,保证书,才于10月11日将她放回,这次她被非法关了14天。
徐静文认为要建构和谐社会一定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污吏不除、难以治国;腐败不除、难以安民。她认为黑恶势力不除,百姓的合法权益不但得不到保护,反而连遭迫害。强烈请求中央撤除为上访人员设的“学习班”、将法西斯歪风邪气清除,为被迫害者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