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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观察:北京通州一村官挪用土地补偿款被诉

2020年07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97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原支书史福利,私自将700万元本村土地补偿款的存单挪用给孙在权的公司做贷款质押担保,终因贷款无力偿还,700万元被银行划扣。

昨日,史福利、孙在权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同时,检方还指控,史福利与原村委会委员张杰涉嫌贪污公款135万元。

挪用700万质押被银行划扣

昨日,检方指控,史福利、孙在权经预谋后,史福利擅自决定使用本村征地补偿款人民币70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为孙在权的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孙因此获得640万元贷款。案发时,该笔贷款只还了90万元。史福利、孙在权的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

史福利受审时称,考虑孙在权的公司是村里的企业,在孙的请求下,他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两次私自出具了村委会证明,并盖上了公章,将村征地补偿款人民币7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交给了孙在权,用于孙向银行质押,孙共贷款640万元。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村委会不知情。700万元存款的性质,孙在权也不知晓。

孙在权否认挪用公款的指控。“我是合理合法贷款……我也没有行贿!”孙在权大声说,直到贷款手续办完后,会计才告诉他700万是集体财产。

公诉人反驳称,根据两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证言,充分证实“挪用公款”早有预谋。虽然两人在“挪用”中并没有经济利益,但史福利之所以同意帮助孙在权,可能是因为在此之前,孙通过史福利向史的亲朋好友借了大量的款项,并承诺10%-15%的利息。史福利担心孙还不上这些钱,亲友会找他,因此才帮助孙在权获取贷款,以“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偿还欠款。

据了解,为了应付上级查账,史福利通过上交700万元存单的复印件,蒙混过关。直到寨辛庄村新上任的支书查账时,才知道该笔款项已被银行划扣。2010年,史福利等人被控制。

二被告人私分额外补偿款


昨天,检方同时指控,史福利利用负责土地补偿费用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原村委会委员张杰,向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额外索要青苗补偿款135万元,史福利和张杰将该款私分。史福利、张杰的行为,涉嫌贪污罪。

庭上,史福利承认指控。他说,自己与张杰在征地过程中,以及向村民发放青苗补偿款时,工作辛苦,觉得这是“应得的”。自己分得的涉案款中,有20万元被他放在车里,结果车辆被盗,因为担心警方讯问钱的来历,他在报案时没敢提钱被盗的事情。

昨天庭审进行了一天,法庭未当庭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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