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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民主党观察:剖析刘志军式腐败的标本意义

2020年06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7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姣丽转自CRNTT

剖析刘志军式腐败的标本意义

6月9日,刘志军被带入法庭。当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中评社北京6月17日讯/成都商报今天登载知名评论人邓聿文的文章《剖析刘志军式腐败的标本意义》指出,手握大权的刘志军之落马,带有明显的制度性和体制性特征。

刘志军上周的公开受审,意味着这位曾经的铁道部部长,距正式的牢狱生活已经不远。刘本是铁路最基层的一名养路工,最后能做到掌管铁路发展和政策制定的一方大员,相信并不仅仅依赖于坊间传说的“桃花运”,应该还是有个人独到的禀赋。

客观地说,刘在主掌铁道部的8年里,对中国铁路的发展尤其是高铁的建设,还是做了些事情,算是个能人,对这一点,不能因其犯罪而予以抹杀。然而,也要看到,同时在这8年里,铁路体制改革停滞不前,安全事故频出,腐败丛生。究其原因,在于刘的个人专权和铁路政企不分的体制,而后者为前者提供了体制基础,前者则进一步强化了后者。

长期以来,中国铁路是个非常奇特的系统,它既担负着铁路的行政管理职能,又是中国最大的垄断企业,实行全行业垄断;此外,它还拥有部分司法功能。这种政企合一的体制,过去一直未曾打破,甚至在铁路大发展的思路下还有所强化。但计划的指令、行政的干预与市场的形式相结合,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极易诱发腐败。

所以,自改革开放以来,铁路系统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高危区域,终于到刘志军手上,发展成为系统性腐败,刘本人无疑是整个铁路系统性腐败的领军人物。人们看到,从工程立项到招投标,再到项目竣工,在垄断且封闭的体制下,所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深谙其道而又经不起诱惑的官员和商人非法牟利的目标。从这一角度看,手握大权的刘志军之落马,带有明显的制度性和体制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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