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转自凯迪网络
周大abcabc 于 2016/10/12 10:53:0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以案说法
原有11户房屋 本没有墙是他们为了给我们施加压力,让我们原有的门市房变成没有用的普通居民房,我们十一户被堵在死胡同里,就留了一个2米高不到1米宽的铁门,
11户被迫扒掉自己家的房屋,
由于我家不向恶势力低头不肯扒自己家的房子,他们就放火烧了我们的房子
房子被烧后我们第一时间报了警,当时科区刑警出现场鉴定认为纵火
我被打的遍体鳞伤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边国举,爱人王云凤,两个孩子在外打工。原来我们家住通辽市钱家店镇市场院内,有四间砖房为8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有房屋产权证)我们利用该房屋个体经营,开饭店。
2001年因科区工商局将钱家店市场移交给科区市场建设服务公司管理,市场服务公司于2001年12月份将钱家店市场的土地有偿转让给吕丽(女,住钱家店)40年。在转让时竟然包括我们的房屋在内的市场院内南侧进大门右侧土地全部转让给吕丽。这里有一栋房共11户37间,我的饭店就坐落在哪里。吕丽的儿子张伟杰(现任科区工商局副局长)就在这栋门前1.5米距离外砌上高2米的石头墙,将这栋房屋与市场隔离堵死。我们的饭店无法经营,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2004年5月份以来,张伟杰在没有任何拆迁通知,文件及协议的情况下用威逼,恐吓等非法手段让这11户自己扒自己的房子,所有房屋按每块砖0.14元的价格给予补偿,其余10户因受不了张伟杰的威胁,打骂先后扒房子搬走。2004年6月份张伟杰更加过分,三天两头就带人到我家闹,2004年6月8日晚上9点多。张伟杰带领两个当地的社会癞子任宝军和徐江,强行闯入我家,用军刺和铁棍子将我打的遍体鳞伤,右眼红肿淤血,右胳膊被刺伤,鼻骨骨折、他们逼着我搬家,我的女儿下跪求饶他们才停止对我的殴打。此事经派出所立案(小徐子接警)张伟杰看事情不好,派任宝君给我送去5000元钱,但后来张伟杰以我上访为由强行让我退款,由索要回去4000元。由于被打的精神崩溃,经常出现幻觉,全家人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只能把家中的临时用品带上,屋内电线掐断,锁门躲到亲戚家暂住,以防止他们加害。
2004年9月8日夜间,我们家四间房屋被张伟杰一伙放火烧毁,9日早上我到现场后,到钱家店派出所报了案,姓徐的民警接的案,(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徐民警说:“这案子太大了,我得上报。”科区公安局刑侦队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对此案进行了现场侦查拍照,认定明显人为纵火案,(有正义感的小徐子不久被调走)可在我多次向上级反应后,上级要求调查。科区公安局向上级报告说:“我的房子着火原因不明。张伟杰一伙打人,说我们私了了,我和张伟杰没有作任何私了协议,科区公安局纪检书记赵旭东派出所所长张海滨公安局长刘兴臣串通一气,篡改案件性质,作为公安局长!欺上瞒下、颠倒黑白替张伟杰一伙,掩盖事实。要想篡改案件的性质,那是他手中的权利能轻易做到的事情,霸占我房产打人是事实,纵火是事实,房产推平是事实,铁的事实都说明不了问题吗?因房屋和房屋内物品全部被烧毁,使我家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破案,到10月份我们还在寻求有关部门解决时,张伟杰派铲车亲自指挥将烧毁的房框全部铲平。
张伟杰作为共产党员国家干部,胡作非为、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谁赋予他权利侵吞他人私有财产?刘兴臣作为公安局长至今10年压案不破,对张伟杰、徐江、任宝军重大嫌疑人不审不问,三岁小孩都知道是谁放的火,可公安局在做什么?起到保护人民财产的神圣职责么?怎么保护的一方平安?不作为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各位领导,他张伟杰是政府行为开发?还是他个人行为侵占?如果是政府公益性的行为,我个人可以作出一点牺牲和让步。可事实是他完全是处于个人霸占行为,他有什么权利又打又烧?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这样胆大妄为。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可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依法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政府的责任
侵害百姓的利益,铲平我的房子,市场卖摊位收费以受用十几年,可政府为什么还纵容这样的党员干部。
以上所述都是事实,我人身受到伤害,现在全家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的四间营业房被烧毁,我的家园被毁掉,一家四口无家可归到处流浪。
领导干部为自己的私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反而有预谋的制造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惨剧。此事在钱家店百姓中相传,他们的行为得到了控制和处理么?真让人难以置信,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这是真的么?这完完全全的真实事件。在当前我国法律健全的今天,在书记领导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不相信以张伟杰为代表的黑势力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我家正营业的房产放火后又用推土机铲平,还用军刀砍人的犯罪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张伟杰等人的行为跟日本鬼子有什么两样?2004年10月18日我们找巴一凡区长反映情况,11月16日上午巴区长找我和张伟杰进行协调,张伟杰不理睬。11月22日科区赵忠孝副书记接待了我,并委托科区拆迁办处理,拆迁办的佟科长12月11日电话告诉我此事与张伟杰协商毫无结果,张伟杰不理睬。万般无奈下我闯入云书记办公室,经云书记批示:(请忠孝书记亚林区长携城建局拆迁办与镇党委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妥善解决此事,忠孝书记亚林区长要亲自督办,)12月22日(星期日)科区许亚林找到科区公安局刘兴臣副局长,将张伟杰叫到许区长的办公室,经过他们三人合谋 支付我3.6万元。我当时问许亚林,刘兴臣我正在营业的80平方米的房子,根据什么条款给我这点钱,许区长和公安局长刘兴臣张嘴就骂:“草你妈,给你点都他妈不错了”。这就是政府官员办事的态度!大头百姓还有希望吗?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百姓说话的余地,在许亚林,刘兴臣的逼迫下不得不接3.6万元,没有做任何协议。
一个百姓赖以生存,安身立命的房子,又打又烧,私自铲平,领导这种解决方法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刘兴臣领导说:“把钱他妈的拿好了,别让人抢去,不然还得给你破案”。打人的医疗费没有着落。其后我一直找公安机关要求破案但至今未果。这种处理结果实在不合理,现在我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被打后胸部总是疼痛难忍,头部经常发晕、疼痛、两个孩子早就不上学出去打工赚钱养家。由于张伟杰一伙黑恶暴力通过暴力打人、拿刀砍人、纵火烧我家房子后还用推土机铲平的犯罪行为,把我原本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迫害成现在两个孩子失学到处打工维持生活,使我的家人无家可归颠沛流离。
2013年12月5日去北京上访。
2015年3月26日去北京上访。通辽市治安大队前去把人抓回来,每次去北京上访都是刘兴臣派警察劫访。警察是多么神圣的职业?是整个社会正能量的象征,而科区公安局在做什么?政府又在做什么?我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内蒙古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结果。不作为纵容黑社会犯罪,面对证据数年不破案,视而不见就是共同犯罪!我的要求就尽早破案,对张伟杰一伙藐视法律、知法犯法不作为的政府官员给予相应的惩罚!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起我的问题,得到解决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