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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暴政观察:福州“9.12鞭炮案将于明日宣判

2020年04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67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福州“9.12鞭炮案将于明日宣判

(博讯北京时间2020年4月17日 转载)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4月16日,本网获悉:今天福州“9.12鞭炮案”当事人律师吕洲宾、吴魁明、林洪楠陆续收到福州市仓山区法院通知:明天到法院领判决书。

    本案回顾:2018年9月12日上午,福州众维权人士自发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当事人(14人获刑)之一的严兴声出狱。大家按传统风俗放了一串鞭炮驱除晦气,迎接其刑满释放。不料众人竟遭早早"蹲守"在现场的公安围堵抓捕,众维权人士连同家属及刚刚释放的严兴声在内三十人多人全部被带走拘留。

    一个月后大多数人被以各种方式释放。林应强、何宗旺、唐兆星和林兰英四人被以"寻衅滋事"口袋罪刑拘、批捕(何宗旺另案处理)。

    期间林应强代理律师吕洲宾、王宇,唐兆星代理律师吴魁明,林兰英代理律师林洪楠均向仓山检察院和法院提交相关法律文书;何宗旺代理律师闻宇、张金武亦向闽候县检察院和法院提交文书。代理律师均认为当事人不构成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敦请当局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局置之不理。

    2019年7月25日,何宗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闽清法院开庭审理,同年8月30日作出判决,何被重判4年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22日,林应强、唐兆星和林兰英"寻衅滋事案"一审在仓山法院开庭审理,当局限制旁听,不允许关注本案的公民围观,开庭至今已近五个月。

    本案林应强等人遭当局羁押至今已历时一年七个月,将于明日宣判,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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