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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权益观察: 江西女子进京被截访拘留

2020年03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65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敏转自民生观察

江西女子进京被截访拘留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2-29 18:17
【民生观察2020年2月29日消息】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江西信丰女子施某某多次到信丰县信访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信访,但其诉求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9年7月,施某某与一名朋友约好,一同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19年7月30日,施某某与朋友到达北京。

刚到北京没多久,二人还没来得及去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就被信丰县政府相关人员“接”回了信丰。

回到信丰,2019年8月2日,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对这一处罚决定,施某某不服。

她认为,她是中国公民,北京是中国领土,她有权去祖国的每一个地方,如果不能去的地方,都有警告标示和警卫员看守,当时她去北京,没有扰乱单位秩序,没有做违法乱纪之事。

施某某说,信丰县公安局以稳控、截访为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

2019年11月18日,赣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施某某一到北京就被劝回,没有前往相关场所提出信访请求,没有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信丰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施某某进行治安处罚拘留10日,主要事实不清,作出处罚的证据不足。

赣州市公安局撤销了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的处罚决定。

2020年2月12日,疫情笼罩下,施某某收到了信丰县公安局的《行政赔偿决定书》,信丰县公安局向施某某赔偿3159.4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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