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进强转自美国之音
与服务业相比,制造业受疫情的冲击相对较小,但也面临长期压力,比如,企业主担心停工太久,订单流失等。
1月31日,有网友在“北美华人e网”发消息说,自己朋友的父亲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某省的省城经营一家中型的制造业加工工厂,大约有四百个工人。朋友父亲因为担心完不成订单,表示无论疫情多么严重,在正月初九(2月2日)必须开工。
然而,根据中国法律, 如果提前复工引起了新冠肺炎的传播,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武汉肺炎被中国国家卫健委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的是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的预防、控制措施。
而且在中国,已经有企业负责人因为提前复工被拘留的报道。据中国《大河报》的报道, 2月1日,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马路村一家纺织厂的负责人被拘留,原因是通州区有关当局发现该厂有三名员工提前复工在车间赶制货物。
据报道,车间负责人知道有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涉嫌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2月2日,这位负责人因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也是全国首例因为提前复工被行政拘留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