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文辉转自博讯网
本网获悉遭判刑4年的云南昭通基督徒李淑东案情,现通报如下:
李淑东:云南省昭通市人,基督徒,家庭教会成员,“昭通教案”重要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积极从事云南省昭通市某基督教家庭教会传教活动,发展信徒及举行家庭培训与教会聚会等,而遭到中共当局的严管逼迫;2016年8月,因曾与多名教友召集40多人进行家庭培训,发放讲义及存有该教会宣传内容的内存卡,被邵通市警方知晓,随后被以“三班仆人派”(被中共当局视为邪教组织)组织成员而遭打压;
2016年10月,被昭通市等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7年1月,被昭通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指控其因组织信徒非法集会,制作与传播邪教宣传品,且其笔记本、储存卡中的电子文件等系“三班仆人派”邪教宣传品,破坏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社会秩序受到扰乱与危害,因而属于违法,并被关押于邵通市看守所;
2017年10月6日,被昭通市昭阳区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不服上诉,后经邵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10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