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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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8月16日电(记者陈文广、席敏)村支书侵吞、挪用、贪污、受贿近4000万元,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向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利近300万元……湖南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6起典型案例涉及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曼生、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拉练、新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会原主席袁建华、澧县城头山镇白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明汉、辰溪县特殊学校原校长舒友家、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事处丙塘村原村主任李如明等人。
其中,2009年至2018年,杨曼生在任攸县人民法院联星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影响公正执行,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杨曼生收受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等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19.87万元,并通过向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利285.47万元。此外,杨曼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杨曼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5年至2018年,朱拉练通过利益交换、拉票贿选、在村干部中培植亲信等方式把村集体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大肆侵吞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国家财产、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57.83万元。此外,朱拉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朱拉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虽身处群众之间,却忘了初心,无视党纪国法,把本应为群众服务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本应属于群众的利益装入了个人的腰包。这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