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自己设计、自己招标、自己建设、自己监理、自己验收、自己采购,内控机制基本没有,外部监督毫无作用,滋生了大量腐败行为。 从案件查处看,人防工程违规审批验收、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违规招标采购设备、人防设施出租谋利等问题较为普遍。 从全省各市地问题统计来看,涉及上述四类问题176件,约占总数的56.8%。
多种因素导致人防领域系统性腐败程度日深。
主体责任缺位,管党治党意识严重弱化。
2016年以前,省人防办和各市地人防办党组普遍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落实,不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监督 制约机制严重缺失。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普遍不经集体研究,而是直接由主管领导或一把手审批。 主要领导“一言堂”“家长制”作风严重,某市人防办主任甚至只打个电话就能遥控指挥一些重大决策。
由于多头管理,存在“都管又都不管”的问题。 2013年至2018年,齐齐哈尔市人防办原主任孙某某以保密为由,不经招投标程序,从南京某公司购进540余万元设备,购买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2010年,哈尔滨市人防办原主任肖文东收受其司机周某60万元,为其办理哈尔滨市大安街地下商业街项目批文,两年后周某将该批文转卖,净赚2000多万元。
面对这种情况,省、市人防办却有一番说辞:我们与下级人防办只有业务指导关系。
可以用“业务指导关系”来模糊掉监督之责,但也正是借助所谓的“业务指导关系”,一种上行下效的腐败文化在系统内潜滋暗长。
一个平常的工作日下午,刚刚被提拔为大庆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科长的于宝峰正在办公室筹划以后的工作,分管副主任王某踱步进来关心地问:有什么困难吗? 聊着聊着,领导话锋一转:有这么个消息,你感兴趣不?
就这样,由领导牵线搭桥,于宝峰按照开发商的意愿,违规办理审批、制作虚假工程验收单、完善竣工手续,致使该开发商名下一项目少缴纳易地建设费300余万元。 而于宝峰则以3万余元购得该项目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房产,自此走上了不归路。
类似的场景在各级人防系统的一些权力岗位上,又何止一次上演。
“在当时的氛围下,出事是必然。”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于宝峰时,他这样说。
形势严峻,不治理不行了。 (本报记者 黄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